全国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去年起诉重大责任
事故罪2635人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2016年,我国检察院系统共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这是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传递的信息。
在3月12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国2016年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诉1402463人,同比上升0.8%。其中,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20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报告提及2017年工作安排时说,将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其中涉及安全生产问题时表示,将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记者了解到,年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