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沙鹏睿)收到交通违法罚单时,有些驾驶员会选择先不理会,等审车的时候一并处理。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超过规定时限拒不缴纳罚款的,警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郑州市交警九大队就收到了二七区人民法院受理交警九大队诉驾驶员路某和曹某的行政非诉案受理通知书,这也是该大队首次对逾期未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驾驶员进行起诉。
2016年8月27日10时50分,路某驾驶一辆豫A牌照小型汽车行驶至西三环路,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被在此执勤的九大队民警拦查,并对驾驶员路某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
2016年8月22日11时41分许,曹某驾驶一辆豫A牌照小型汽车行驶至西三环路,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未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被在此执勤的九大队民警拦查,并对驾驶员曹某分别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
被交警部门处罚后,路某和曹某一直未缴纳罚款,交警九大队通过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向路某和曹某送达了《催告书》,但经查询路某和曹某仍然未缴纳罚款。随后,交警九大队按照省高级法院《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要求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交警九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交款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摊上官司的曹某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于3月21日前来大队违法处理室补开了罚款单,并缴纳罚款。交警们提醒未及时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请及时办理违法罚款及相关业务,仍拒缴罚款的当事人将被法院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将面对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