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嘉赏——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行为人,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给予十万元以上奖励。
见义勇为有章可循
条例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事迹突出,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同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同正在实施侵害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破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 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 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申报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举荐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最高奖十万元以上
条例提出,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行为人,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给予十万元以上奖励;对事迹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行为人,授予河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五万元以上奖励;(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