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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世旭 朋友累兄是我所见到的最以助人为乐的人,因为太过热心才在朋友中间落下个“累兄”之名。 坦率地说,在写作上,累兄资质平平,虽勤恳吃苦,但成绩和影响都很有限,比我这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低能角色强不到哪里。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累兄对那些声名显赫的偶像级同行极为仰慕,一旦有机会一块儿开会、一块儿活动,便极为荣幸,相处时也就极为恭敬:让道、让座、装运或看管行李,只要插得上手,皆不遗余力。分开后逢人便说这次会上、这次活动谁谁——自然是那些偶像级名家——也在,之类,没说出的是网上那句很著名的话:重要的不是做了什么,而是和谁一起做。平时则一有在他看来极好的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偶像级同行,比如参与组织有报酬的笔会、研讨会、工作室、企业宣传以及疗养休闲等,他除了积极向主事者推荐,还不厌其烦地给对方反复打电话、发电邮,深恐他们错失了良机。全不想对方是不是有档期,是不是有兴趣,是不是有更重要的活动要参加、更高级别的场合要出席,说白了,对方的大驾适不适合光临你这儿。自然是十有八九不得如愿。满腔热情遭了冷遇——尽管对方脸上带着笑容,口气相当婉转,但毕竟是拒绝——他自然很是沮丧。让我们这帮敬重他的朋友很为心疼。 心理学将偶像崇拜定义为个人认同与模仿某个人物之言行及其自身价值的过程,是人们将自己内心的愿望、欲求、理想、情感和信念向外的投射和放大,本质上是一种深层自我的现实化和理想化。对强者的崇拜,是一种成长的需要。“崇拜”在进化过程中,刻进了基因序列,成为人类与生俱来的某种欲望。美国歌星杰克逊因曼妙的太空舞步与勾人的天外歌声,被崇拜者称为“上帝送给我们的礼物”。他把自己演绎成最接近人类理想的艺术品,以至于人们认为“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类的胜利,崇拜者们以一种近似于朝圣的心态走向他,企图通过接近他来分享他的美和力量,这就是生物学和心理学双重意义上的“欧赫美尔”现象。被崇拜者是崇拜者无法实现的梦想,无法超越的极限,无可企及的楷模,但因为他们的存在,崇拜者有了精神的依靠。 这些,正是累兄那些热心行为的心理依据。 累兄在地方社团担着相应职务,为人正派干净,对功名利禄并无奢望,他对那些偶像级同行的仰慕也就是仰慕而已,并没有仰仗名人、拉大旗作虎皮、攀附名流以求自显的意思。他的心理和行为方式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我自己也一样有着名人崇拜,见到我佩服的同行就开心,就示好,就殷勤,就总想联络、总想为对方做点什么、总想让对方也开心。有一年冬天,奇冷,参加中国作协在东莞设立的创作基地活动,忽然就想起陈忠实,想象中的他就像电影《白毛女》里躲债回来的杨白劳在漫天风雪中挣扎,就又是电话又是短信的告诉他这儿有个暖和地方可以猫冬,全忘了北方的公共供暖根本用不着一个南方人瞎操心。这样的崇拜,借用一句外国谚语:就像是印第安人对太阳的崇拜。很原始,很虔诚,也很——在现代文明人看来——蠢。 不过,我比累兄稍多一点明智,就是能够有所检讨。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是社会生活的常态,就是同一个家庭,有亲情做纽带,也难免因为职业、收入、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有亲疏。文坛就更甚了。依据才华、成就、名气的不同,分出的圈子,不知几许。他封的和自封的“南张北李”“梅兰竹菊”“五虎八骏”“十杰百强”,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看得人眼花缭乱,根本崇拜不过来,也就终于死了那条心。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便向沉溺在沮丧中难以自拔的累兄痛快进言:狗尾巴草就是狗尾巴草,非要与梅兰竹菊套近乎,即使对方很谦和,很客气,终是不协调。被谦和、被客气的次数多了,自己也会觉得很没趣。更不用说遭遇生硬的拒绝自取其辱了。无边的狗尾巴草生长在无边的原野上,风也吹得,雨也打得,牛也踏得,马也踩得,无挂无碍,无拘无束,比起尊贵高雅的梅兰竹菊不知多了几多快活。再说,你崇拜比你强的人,也有比你弱的人在崇拜着你,在下就是其中的一个。相对于那些让人仰望得脖子发酸的偶像,累兄这样实实在在的好心人到底更让人敬重啊。 以此观之,何沮丧之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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