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启动申报,凡我市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这一福利。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并且,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2016年度内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但是,对于以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人事代理服务企业,不受理申报。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统计显示,去年全市共有211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涉及职工88476人,发放资金2.45亿元。
按照规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提交申请时至少参保缴费满一年。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时,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含市内各区分局)参保企业按照自愿、便利的原则,可自行选择到市社局或市内各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各县(市)、上街、航空港实验区参保企业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登记账号时,应当按照要求分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