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昨日,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相关热点,并公布各级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据了解,2016年12月23日,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举报人主体、举报线索范围等进行了界定,而且明确了奖励行为范畴、奖励标准、对举报人的保密措施、奖励经费来源和支付原则,同时还规范了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奖励的审批和兑现流程、奖励资金的监督、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渎职行为处置机制。
具体奖励标准包括: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奖励500~30000元;举报走私、非法运输、买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每1千克奖励2000元,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每100千克奖励2000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每铲除罂粟100株奖励100元;举报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厂(点)的,每捣毁1个加工点奖励1万元,每捣毁1个加工厂奖励5万元;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万元。同时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法》规定,公民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或者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来访举报,举报人要求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到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或者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