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市、本县(市)“菜篮子”工作负总责。4月20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六个方面。其中,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居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采取年度考核形式,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办法》,考核将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评、实施考核、综合评定、结果通报等环节。
其中,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地方,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联席会议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同时规定,考核对象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地方,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