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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记者 王都鹏 刘慧)针对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股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2日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约2.678亿元,并处以约2.678亿元的罚款。 经查明,朱康军在操纵“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两只股票中,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并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两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分别获利约1.797亿元和8802万元。 证监会认为,朱康军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表明其具有明显的操纵意图,且其涉案行为均服务于其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这一不法目的。朱康军在听证阶段提出的辩解理由缺乏证据支持,也与证监会已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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