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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 入学要“全覆盖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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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 入学要“全覆盖零拒绝”

本报讯(记者 王红)《残疾人教育条例》自本月起正式施行,昨日,省教育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通知,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全覆盖、零拒绝”。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各地要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

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各地要落实“一人一案”制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政策规定,要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没有特教学校的县(市、区)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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