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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罗沙 杨维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2日开始首次审议国歌法草案。草案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奏唱礼仪规范以及不得奏唱、播放国歌的场合等做出规范。 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草案附件中载明了国歌的歌词和曲谱。 草案明确规定七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表彰仪式、重大纪念仪式、国家公祭等;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草案同时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下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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