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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市每月600元 农村每月380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郑州市民政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

根据《通知》, 2017年7月1日起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相应调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新调整的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800元;郑州市内各区(市辖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800元,人均耕地0.3亩(含0.3亩)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560元,五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840元。

据悉,此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8次调整,将惠及近10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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