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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措施助力转型发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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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
20项措施助力转型发展攻坚战
郑洛新自主示范区将设10亿元发展基金

本报讯(记者 李娜)郑洛新创新区设立10亿元的发展基金;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我省将实施20条财政措施。

两年4亿元补助煤炭企业:《政策》提出,我省将积极落实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性奖励政策,2017~2018年省财政按照实际关闭矿井数量分别给予250万元、200万元奖励。2017~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省属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

200万元奖励绿色工业园区: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的示范项目,我省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智能化改造最高奖1000万元:对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重点企业,按其智能化改造项目软硬件投资的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不高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晋升国家级创新中心奖励1000万元:我省将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研发或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最多能奖500万: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政策,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对经省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发和购买使用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省财政按综合投保费率3%的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

获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100万:《措施》中明确,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市、县级财政可再给予适当奖励。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连续三年安排25亿元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科学发展载体建设专项资金25亿元,其中20亿元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与市、县级政府合作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给予资金支持;其余5亿元用于对发展快、提升快、质量好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给予奖励,推动科学发展载体提质转型发展。

每年2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7~2019年,省级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早日建成投用,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从2017年起,对纳入统保平台的海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保险项目,省财政给予保费补贴。

财政支持优质种养业发展:我省将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和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产业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优势,推动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

力促国企改革:省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企改革专项资金,对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暂按每人1000元补助管理费用,待国家政策明确后据实调整;对省属煤炭企业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省、市两级财政各承担25%,分3年到位。2017年省财政安排省级平台公司改革成本性支出5亿元,推动省级平台公司深化改革、规范管理、转型发展。

今年 3亿元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合作:2017年,省财政将安排3亿元,对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债转股合作的相关金融机构,根据债转股规模等因素给予适当奖励;对与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债转股合作的相关金融机构,由市级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省级予以适当奖补。

支持郑洛新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措施》明确,我省将在落实现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设立10亿元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加快1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放进度,支持示范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显著、社会贡献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综合奖补,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做优做强。

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省市都要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研发平台载体,除按国家规定支持外,省、市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每年3亿用以支持企业科研: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对近三年至少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已建立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年度研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拥有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根据其年度研发投入等评价情况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支持。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充分运用18亿元省级“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发挥2亿元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作用,加强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企业管理创新:2017~2019年,省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百名优秀企业家接受高层次、系统性学习教育,引领全省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为建设制造业强省提供智力支撑。

亿元用以高端人才科研经费资助:《措施》提出,我省将安排中原院士基金1亿元,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引进和我省新当选的院士等顶尖人才,在落实我省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参照国家“万人计划”,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统筹资金给予每人不低于100万元资助。对省级每年评选的柔性引才引智先进单位,省财政给予每个单位100万元的引才补贴。

百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我省将积极运作100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拥有核心竞争力且风险可预期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安排省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亿元,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三个不低于”目标、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总行分配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地方给予奖励。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省内优质工业产品比重,鼓励重点投资项目、重点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河南省重点鼓励使用优质工业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鼓励优先采购首台(套)工业产品。

提升征税上限,降低企业成本:从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上限,继续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继续实施2016年年底到期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项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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