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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陈国平)昨日,郑州市民政局传来消息,在主汛来临之际,由郑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相关文件、结合郑州市实际新修订的《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于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 新《预案》与省预案紧密衔接,对Ⅰ级、Ⅱ级、Ⅲ级响应标准进行了调整,比如,新《预案》的死亡人员由原《预案》Ⅰ级响应“因灾死亡等于或大于30人”,修订为“死亡20人以上”;新《预案》的因灾倒塌房屋由原《预案》Ⅰ级响应“因灾倒塌房屋等于或大于10000间”,修订为“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原《预案》Ⅲ级启动条件没有旱灾,新《预案》对旱灾启动条件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在Ⅲ级响应增加了旱灾启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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