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巴明星 唐春 )昨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该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挂牌,这意味着今后对环境执法将更有针对性,也更专业。
据了解,新郑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于2016年5月13日经新郑市编委批复设立,工作职责是审理全市辖区及上级法院指定的水土、林业资源保护及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
新郑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成立,标志着新郑在环保领域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无缝衔接,也标志着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步入了新的历史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