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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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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享六项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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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1.5倍
我市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本报讯(记者 李娜)啥是特困人员?他们能享受到哪些救助供养?什么标准?怎么申请?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自7月1日起实施,该《细则》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办理程序、供养内容和形式等进行了规范。

加强救助工作绩效考评

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领导的综合考核。

《细则》中明确,我市将整合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 “三无”人员救助制度,建立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此外,还要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价,并将结果送达组织部门,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明确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哪些人叫特困人员?什么是无劳动能力?对这些“专有名词”,《细则》给出了明确的条件。

纳入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要满足这些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明确救助适用标准

同时符合多种救助标准怎么办?《细则》中对这样的情况也进行了明确。

《细则》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三档制定,分别按不低于当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60%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供养服务机构负责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派,其他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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