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缴费新标准公布
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7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8月3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下一缴费年度缴费标准,参保者一年养老保险缴费最多36689.4元、最少缴费7337.88元。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考虑到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年增长的客观现实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下一缴费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但是,凡未申报选择的参保人员,则按照最低缴费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后,这意味着省会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选择余地将有更大空间。按照规定,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149元的标准计算,下一缴费年度期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第一档,选择“保底”的,月缴费额611.49元,年缴费额7337.88元;第二档,选择“平均”的,月缴费额1019.15元,年缴费额12229.8元;第三档,选择“平均二倍”的,月缴费额2038.3元,年缴费额24459.6元;最高档,选择“封顶”的,月缴费额3057.45元,年缴费额3668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