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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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 孔祥鑫)记者6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近日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通知》及所附导则拟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据介绍,该《通知》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是《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措施,在明确标准的同时,强化质量和品质监管,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驾护航。 根据《通知》,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新建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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