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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今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拔着力面向一线、倾斜基层,注重工作实绩。 所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我省重点设置专任岗位,用于激励、培养和引进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 新政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按全省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主要在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其他纳入岗位管理、符合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推荐申报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今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人员评选,要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创业、创新、创造,向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关键岗位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其中,重点参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高职称聘任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业绩、成果和荣誉;注重面向基层,对科研一线和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予以倾斜,重点看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当地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要注重业内公认的导向,扩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选拔用人的公信度。 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一般为现聘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但针对特殊优秀人才,可开辟拔尖人才评聘绿色通道。具体而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及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者,可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不占单位申报推荐比例。 为进一步向高层次人才集聚单位倾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新政还规定:凡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连续聘用两个聘期以上,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可不占单位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 为强化考核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新政明确规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或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予以低聘或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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