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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我市将于8月15日至9月5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集中检查。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范围2016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取得物业服务项目且在合同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包含外地进郑企业。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依法经营情况和项目管理服务情况,具体内容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试行)》中的依法经营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按照要求,在集中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要限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得出最终分数。 监督检查结果,企业综合评分达到95分(含)以上的,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企业综合评分达到80(含)至94分的,监督检查结果为“合格”;企业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监督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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