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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职业技能 提升补贴开始发放
首批10位职工领取1.1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首发式15日在濮阳举行,首批10名职工代表现场领取职业技能补贴1.1万元。这也标志着全省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正式推开,预计全省每年将有超20万名企业职工从中受益。

据介绍,今年7月5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新政,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400~2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结合河南实际,我省根据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将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倾斜。

其中,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政策规定,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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