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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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白经华)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率要达到100%。各省培训工作最迟在2018年6月20日前要组织完成。 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和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因素仍然是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因素。为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通知要求,在2018年3月20日前,原则上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培训。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最迟在2018年6月20日前组织完成安全培训,并需要提前向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报送培训安排。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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