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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技能补贴启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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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技能补贴启动申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9月7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启动申报,符合条件者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

按照规定,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具体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划分为不同的补贴等级:职工取得初级证书,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400元;缴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700元;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补贴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证书的,按缴费年限分别补贴600元、1100元、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证书的,按缴费年限分别补贴800元、1500元、2000元。

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城乡居民低保)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于每月的5日至20日业务期内到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社保分局,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时,参保职工应提交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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