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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叶昊鸣)记者1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140项职业资格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140项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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