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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考核按不合格评定
农贸市场提升 改造持续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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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秸秆禁烧和利用 保护郑州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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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秸秆禁烧和利用 保护郑州蓝天白云
——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回顾

本报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段德刚

随着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不断深入,农业面源污染逐渐转化为环境污染的重要因子。秸秆露天焚烧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导致生物资源的巨大浪费,还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市民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郑州市按照“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强化网格监管责任,多措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留住蓝天白云作出积极努力。

2017年“三夏”期间,郑州市以国家环境、气象卫星双监测零火点报告的成绩位于全省各省辖市第一阵营,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既定目标任务。

成绩的背后,是无数人默默辛勤的付出。

推进秸秆禁烧 措施扎实有效

秸秆禁烧,事关大气污染环境,责任重大。为推进此项工作,郑州市采取了多种扎实有效的措施。

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禁烧氛围。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郑州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短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途径、方法、好处和收益,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知识广角度、多层次、大容量的普及宣传教育,群众由充分理解到主动参与禁烧工作,逐渐改变了传统习惯,农民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的主动意识不断增强。

2017年“三夏”期间,郑州市出动宣传车辆1779台次,制作宣传横幅标语86403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69万份,组织了14787名宣传监督员,设立禁烧监督岗2300余个,市、县、乡三级下沉督导人员3950人,保证了禁烧效果。郑州市禁烧办设立禁烧短信平台,及时将禁烧动态、工作动向发布到市、县、乡、村禁烧在网人员手机。

利用网格化管理,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实施。为全面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实现禁烧目标任务,各县(市、区)都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网格化管理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办)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主体,乡(镇、办)党政一把手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实行市级督查组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办)、乡(镇、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制度,建立了从上到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网络。

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严控秸秆焚烧。郑州市政府成立了3个巡视组进行重点工作巡视。郑州市禁烧办5个督查组配备卫星定位导航仪、摄像机、照相机等调查取证设备,不分昼夜督查一线;同时成立一个机动组进行明察暗访,应付突发事件,实行督查全覆盖。各督查组负责对分包县(市、区)禁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每到一地都深入偏壤小路、田间地头,及时提醒群众对焚烧隐患进行处理。

禁烧期间,市及各级禁烧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传下达有关精神;设立举报电话,随时处理举报问题。全市采取卫星监控信息运用、“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媒体联动、119互动、一线实地巡查和热线举报“六位一体”模式严控焚烧;对禁烧控制不力出现的焚烧火点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并通过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予以通报。市禁烧办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究、有焚必报、有报必罚”。

拓宽利用途径 源头解决焚烧

禁烧是治标之举,是“堵”;利用是治本之策,是“疏”。只有疏堵结合,抓好秸秆利用,为秸秆找出路,才能巩固禁烧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郑州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增强了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利用政府补贴引导、鼓励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从源头上解决焚烧问题。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购置补贴力度,大幅度提高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置率。在郑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重点优先补贴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把大型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秸秆捡拾压捆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按国家政策采取优先补贴。郑州市今年已补贴各类资金2757万元,新增各类农业机具1930台套。补贴力度的加大增强了群众购置使用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热情,为提高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置水平提供了基本保障,为从源头遏制秸秆焚烧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实施秸秆还田作业补贴,鼓励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在秸秆综合利用的诸多途径中,机械粉碎直接还田是秸秆简单、有效、便捷、经济也是农民普遍的利用途径。各县(市、区)政府均出台多种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实施秸秆直接还田。

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综合利用工作,以疏为主,解决禁烧难题。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净化大气环境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是社会关心的热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推进面临的难题。加强秸秆回收再利用,既解决焚烧难题又增加农民收入。秸秆机械化还田是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渠道,同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势头良好。2017年“三夏”,郑州市小麦秸秆还田率95.44%,秸秆综合利用率97%。

科技治禁发力 政策扶持给力

根据省禁烧办要求,2017年郑州市在落实人防的基础上,利用技防设备和“互联网+”技术建设“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全市建设“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47个,设立监控探头625个。同时各县(市、区)区成立乡(镇、办)、村级应急小分队1223个,队员4371人,要求2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了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质量,使农作物秸秆充分利用变废为宝,进一步促进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62号),文件指出:对当年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并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的区(管委会),农业耕地面积小于5万亩(不含5万亩)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农业耕地面积大于5万亩(含5万亩)小于10万亩(不含10万亩)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农业耕地面积大于10万亩(含10万亩)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并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的县(市、区),农业耕地面积小于90万亩(不含90万亩)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农业耕地面积大于90万亩(含90万亩)小于100万亩(不含100万亩)的,一次性给予90万元奖励;农业耕地面积大于100万亩(含100万亩)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文件强调:对露天焚烧农业废弃物(含垃圾)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对同一县(市、区)同一乡(镇、办)辖区内,年度内发现第一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市、区)财力100万元,发现第二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市、区)财力200万元,发现第三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市、区)财力400万元。对省财政处罚扣拨财力的焚烧火点发生地,郑州市财政同时上划相关县(市、区)100万元财力。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业废弃物或多次重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的县(市、区)和乡(镇、办)有关责任人,依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办〔2016〕26号)文件规定给予处理。

禁烧工作任重道远。郑州市禁烧办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抓好示范带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宣传发动,强化协调服务,做到整体推进,建立多部门多行业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多方优势,落实“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既定方针,为维护省会郑州的良好形象和大气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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