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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立)昨日,在四年一次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综治委对新郑在内的11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长安杯”称号。这是新郑市12年蝉联3届“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夺得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标志着新郑市跨入全国最平安城市行列。 “长安杯”是中央对一个城市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及发展软环境等综合水平的最高褒奖,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据了解,只有连续3 届(每4年1届)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城市才有参评资格。在此之前,新郑已经分别于2005~2008年度、2009~2012年度两次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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