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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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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秦巍然)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省政府安委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实行安全生产“红黄蓝”分类挂牌制度,以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红、黄、蓝”三类地区的标准根据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划分如下:挂红牌的标准有三条,一是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是省辖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以上的;三是直管县(市)发生较大事故的。 挂黄牌标准有一条,即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以上。挂蓝牌标准为,安全生产形势相对良好。 通报要求,红牌单位每半个月(每月10日、25日前)、黄牌单位每月(每月10日前)向省政府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根据各地工作成效由省政府安委办决定是否摘牌。对年底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省政府安委会将对红牌、黄牌地区实行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问题依然突出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和贻误工作的单位和负责人,从严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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