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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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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1~10批)

(上接十一版)

序号 案件

批次号

交办案件的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93第十批093号接市民反映:新郑垃圾填埋厂,渗滤液未收集处理,污染地下水。 新郑市

政府

曹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是目前新郑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新郑市城关乡曹庄村,占地152亩,设计库容64万立方米,2004年7月投入使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2月28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函〔2004〕36号)。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已运转13年,累计填埋生活垃圾约90万立方米。经现场调查,该填埋场建设时已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关建设规范建有防渗设施,并配套设置了渗滤液收集贮存调节池,正常运行期间,贮存的渗滤液未发生渗漏外溢。但因今年秋季降水偏多,填埋库区内出现了雨污水积存现象。该场南部填埋库区垃圾填埋量已达到设计标高,因暂未启动封场覆土施工,导致填埋库区内积存约1000立方米雨污水。库区东侧存在一土坑,土坑长15米,宽12米,系当地村民取土形成。2017年9月下旬,因天气连续降水,导致填埋库区少量雨污水沿库区边缘低洼处漫流至该土坑内的问题。新郑市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对土坑内污水进行抽吸,并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土坑进行及时处置。处置完毕后,新郑市委托第三方对土壤和附近的地下表进行了检测,均符合规定标准。 属

1.新郑市已将土坑混合废水已回抽完毕,并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新郑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土坑土壤提取样本进行检测,清挖后的坑底土壤符合相关标准。3.新郑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曹庄垃圾填埋场周边的村庄地下水水质进行采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本次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限值,符合相关规定。4.新郑市安排对现场积存的渗滤液转运至华南城污水处理厂、新郑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新郑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有序处理。下一步,1.投资2460万元实施高标准封场,计划10月30日前全面开工;2.投资4300万元建成并启用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计划11月初投入试运行。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4第十批094号地锅年代、重庆小面等多家饭店,在二七区嵩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宏鑫花园小区楼下,将油烟排放口安装在小区内,油烟扰民。 二七区

政府

地锅年代、重庆小面两店位于兴华南街宏鑫花园小区大门北100米路东,租赁宏鑫花园小区门面房经营,均为个体经营户,两店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安装有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地锅年代饭店于2016年1月12日开始经营,营业面积140平方米;重庆小面饭店于2017年8月30日开始经营,营业面积约30平方米。经现场调查,涉及的2家饭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出风口未朝向小区内。地锅年代饭店有一后窗户(约2平方米)面向小区,窗户开放时有少量气味飘向小区内。 属

二七区已督促2家饭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督促地锅年代饭店对后窗户进行封堵。10月25日,已全部整治到位。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5第十批095号无名加工水泥枪的电焊厂,荥阳市城关乡西史村陇海铁路北修车厂对面,露天喷漆,产生较大的气味,影响环境。 荥阳市

政府

荥阳恒顺机械厂,位于城关乡西史村,法人为王建勋。该公司主要产品是搅拌机。该厂于2016年12月份被列入城关乡“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场院干净无任何物品,车间内没有任何生产设备,也未发现存在生产原材料,不存在任何生产迹象。根据荥阳市“散乱污”企业有关整治要求,该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但该厂未能够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荥阳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了取缔。 不

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监控力度,防止被取缔企业死灰复燃。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6第十批096号郑州馨翔餐具服务有限公司,中原区化工路与紫竹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西国棉三厂院内,生产时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大,影响环境。 中原区

政府

郑州馨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化工路与紫竹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西国棉三厂北院内,主要从事清洗消毒餐具。该企业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沉淀—通过污水管道—进入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后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该企业在2017年6月20日在中原区环境保局办理《郑州馨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消毒 600 万套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中原环建表2017—047)。该企业正在自主检测办理验收报告表。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该企业有废水外排和噪音;该企业门前污水是该企业门前工人洗手池流出的生活废水,中原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将工人洗手池出水口连接到污水管网内;3.经向被举报人了解,前期因验收需要,该企业要开机生产,进行检测。 属

中原区环保监察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将工人洗手池出水口连接到污水管网内,在验收报告表未办理完善前不得私自生产。目前,该单位洗手池出水口已连接到污水管网。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7第十批097号华南城广告市场,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8A首2层,每天露天喷漆产生刺鼻气味,影响环境。 新郑市

政府

华南城8A区首二层广告材料市场位于龙湖镇华南一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南侧,紧邻孟庄镇小郭庄村,此地块东头属于孟庄镇管辖,西头属于龙湖镇东张寨村管辖。广告材料市场于2016年11月19日试营业。目前,已入驻商户200多家,商户主要以做字、光电、机器设备、广告材料五金为主,其中,50多家做字商户需要喷漆。华南城管理部门为规范喷漆行为,配套建设有喷漆房,并安装UV光氧分解和活性炭漆雾处理设施。10月24日下午,新郑市立即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和龙湖镇企业办等相关人员对华南城8A首2层区广告市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有商户正在喷漆房内喷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区域需要喷漆商户的调查了解, 未发现8A区2层门店有露天喷漆现象。 不

为加强对市场商户的管理,10月26日,华南城物业部门已对8A区商户出台了管理条例,要求8A商户严格执行市场环保规定,杜绝室外喷漆,并与喷漆商户签订承诺书。同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巡逻,发现未在指定喷漆房喷漆的,采取停电和罚款处罚措施。下一步,继续进一步加强对华南城8A区市场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8第十批098号豫太商砼搅拌站,荥阳市玉龙镇王寨村西北,夜间生产产生较大的噪音。 荥阳市

政府

太商砼搅拌站为荥阳市豫太商砼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刘广杰,位于豫龙镇王砦村。该项目主要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2条180型混凝土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环评审批和验收。经查,该企业四周500米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点,距离最近的居民居住点约600米以外,根据环评要求,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根据荥阳市政府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所有生产车间均采取了密闭隔音措施,生产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密蔽、距离衰减、围墙等措施达到减低噪声效果。根据该公司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夜间四周噪声数值分别为39.4dB(A)、39.1dB(A)、41.9dB(A)、41.3dB(A),执行标准为夜间≦50dB(A),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并没有发现该公司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 不

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正常生产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达标排放。99第十批099号华都酒店,阿五黄河大鲤鱼,石锅鱼等饭店,位于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天泽街交叉口向北水月湾小区楼下,三家饭店经营产生较大的油烟及噪音,影响水月湾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郑东新区

管委会

华都酒店,阿五黄河大鲤鱼,石锅鱼三家饭店位于如意湖办事处农业东路与天泽街交叉口向北水月湾小区楼下。经现场检查,花都大酒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能够提供第三方清洗合同、定时清洗记录。阿五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两台,风量为18000、25000m3/h,现场能够提供第三方清洗合同、定时清洗记录。云南石锅鱼以经营蒸气锅为主,没有炒菜,基本没有油烟,且该饭店也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能够提供第三方清洗合同、定时清洗记录。云南石锅鱼已于2016年7月28日在水月湾小区与后厨衔接处加装全封闭时隔音墙,未发现明显噪音。华都大酒店已于2016年7月28日将楼顶油烟净化装置及管道进行了二次包裹,现场该店的油烟净化装置内部轴承损坏产生啸叫,属于偶发设备故障。阿五饭店油烟净化装置面朝天泽街(远离小区),在该店开业期间已安装隔音百叶窗,现场在隔音百叶窗下未听到明显噪音。 属

责令华都大酒店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毕、验收后方可开业。目前,该酒店正在停业维修。由郑东新区环境攻坚办牵头,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监察审计局、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联合对该问题会商,会商认定华都大酒店噪音问题属于设备故障,且为偶发状况,如意湖办事处督促整改迅速。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郑州市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月 31日 投诉举报电话:0371-67175202,邮政信箱:郑州市96-1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

序号 案件

批次号

交办案件的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85第九批085号大禹山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工地,位于惠济区江山路北段1号黄河风景名胜区办公室西侧,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防尘网,施工扬尘污染环境。 黄河

风景区

管委会

大禹山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是郑州市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江山路北段1号,黄河风景名胜区西部大禹山景区内,面积约10万㎡,其中水域面积6740㎡。项目主要内容是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总投资4104万元,共分为5个标段,项目规划、建设等各种手续及备案齐全,该5家中标公司均为一级园林施工资质。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管单位为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经现场调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防尘网;二是施工扬尘施工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周边道路尘土飞扬。黄河风景区管委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施工单位每天认真打扫施工道路;二是施工区域正在作业的洒水降尘,暂时未作业的覆盖防尘网并洒水;三是施工围挡不间断连续喷雾;四是对进出工地的车辆产生的泥土,及时清理;五是协调景区园林所对主干道不间断洒水。 属

施工现场第一标段施工方立即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了冲洗,并归整施工围挡,不间断喷雾;第二、三、四标段对施工区域进行防尘网覆盖,道路及时清扫等;园林所对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因清扫降尘、遮盖不到位,由项目部对监理单位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根据各标段施工存在问题,分别对一标段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二标段郑州市兴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河南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对一标段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下达处罚通知单。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86第九批086号正弘澜庭叙工地,惠济区花园路与科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施工过程中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环境。 惠济区

政府

正弘澜庭叙工地实为正弘豫园B区,位于惠济区花园路科达街交叉口路东300米路北,由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核查,该工地由于施工方疏于管理,场地内部分黄土裸露、主要通道清扫不及时,未严格按照“七个百分百”的施工标准落实,造成施工过程中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环境的问题。 属

该工地裸露黄土已用防尘网覆盖到位、主干道已清理干净,并用毛毡覆盖道路、工地出入口冲洗设备已投入使用,对进出车辆进行严格冲洗、现场喷淋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增加雾炮机不间断进行降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标准要求,督促各单位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87第九批087号河南新月新产业有限公司,二七区马寨镇振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油墨塑料气味,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二七区

政府

该企业名称为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食品包装等系列产品的专业加工,主要经营范围有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等。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食品类手提袋生产,采用自动流水线作业与手工操作相结合,生产工艺由印前纸盒设计、拼版制作、印刷、印后加工、整装五大环节组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污染造成影响;产生的危险固废,采用专门容器集中收集,设危险废物标志,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环建编号:二七环建表〔2016〕43号,环评验收编号:二七环验表〔2016〕65号。2017年8月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氧化反应催化剂、高能粒子发生器处理后外排。现场未闻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塑料气味。 不

无88第九批088号1.河南省荥阳丰田化工有限公司,荥阳市乔楼镇蔡砦村佛北自然村内,夜间生产产生刺鼻的氯气气味,影响农作物生产。2.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荥阳市乔楼镇蔡砦村佛北自然村内,夜间生产产生刺鼻的氯气气味,影响农作物生产。 荥阳市

政府

1.该公司为河南省荥阳丰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马春惠;位于乔楼镇蔡砦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化石蜡、化工涂料、盐酸等化工产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2006年6月份荥阳市环保局出具河南省荥阳丰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氯化石蜡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7年8月16日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省荥阳丰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2.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乔楼镇蔡砦村;法人马春惠;有2004年12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3500t/a酰氯化多功能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2004〕193号)、2006年6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3500t/a酰氯化多功能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豫环保验〔2006〕53号)、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两个公司实际在一个生产区域,河南省荥阳丰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和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均为马春惠。经现场调查,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两家企业自2017年8月16日至10月23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有氯气泄露的问题,生产区气味来源是郑州昊海圣田化工有限公司贮存原材料(苯甲酸),不是氯气产生的刺鼻气味。经走访周边群众,也未接到群众反映有氯气泄漏现象。同时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9月1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两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未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8月份,2家公司委托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两家企业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不

无89第九批089号渣土车停靠点,在郑密路与凤栖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每天渣土车未冲洗带泥上路,导致扬尘污染。 二七区

政府

该渣土车停靠点位于二七区郑密路与凤栖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系侯寨乡侯寨村第四村民组征迁改造后的空地,占地约3亩。渣土停靠点主要停放郑州通广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渣土车,公司法人是杨福明,该公司从2016年5月起开始停放渣土车,日常停放车辆约10台,主要清运侯寨村附近征迁项目建筑垃圾及土方。经现场调查,该渣土停放点停放渣土车辆15台(目前属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全区土石方作业需停止,故渣土车全部停运),暂未发现渣土车有不冲洗带泥上路现象;停放场地面未硬化,无降尘设备。经了解,停放渣土车平时靠水管冲洗,存在着冲洗不够彻底,车辆带泥上路后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属

一是责令该渣土点立即进行场地和路面硬化,并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整改未达标前不得停放渣土车辆;二是要求该渣土停放点每天在停靠点内及过往道路进行洒水除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督监管和巡查,避免车辆不冲洗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污染;四是加大对渣土车运输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清运渣土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0第九批090号大型化工厂和废物垃圾处理厂,位于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盆刘村,南四环与该村加油站交叉口后边,占地近60多亩,大面积违建,部分车间设备都已建设完毕,建成后将会造成空气、土地、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具体举报内容:一是该企业土地手续不全,60多亩土地中有一部分是建设用地,一部分为基本农田;二是该化工厂无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三是该化工厂工地上方为高压线,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四是该化工厂紧临一加油站,违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七区

政府

经核实,此地为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金水源街道盆刘村四组,占地面积约52亩,企业法人为刘建国,注册资本310万元,主要经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环保技术检测等,建设的临时建筑包含:安检车间、环保车间、尾气治理车间、外检棚、办事大厅、办公区域,计划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2017年7月28日,经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批准建设。该宗土地地类为村庄,符合申请临时用地使用权条件,并于2017年9月20日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郑二七临字〔2017〕第001号。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检查时该企业尚未投入生产。经多个部门联合现场检查,该宗地未发现建有大型化工厂和废物垃圾处理厂,只有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站1家公司。1.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盆刘村村委与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协议,并经侯寨乡政府审核同意。根据二七区2012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和二七区2016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属二七区侯寨乡盆刘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地类为村庄,不涉及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侯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宗土地符合申请临时用地使用权条件,建筑未超出临时用地许可面积。该地类为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不符合事实。2.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尚未投入运行,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3.经沿线排查,高压线下无建筑物,没有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4.该检测站在中石油第19加油站西南约50米,符合加油站安全距离相关要求,该企业不违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属实针对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二七区对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二七罚责改﹝2017﹞第70号),要求:一是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二是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1第十批091号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位于南环路第一停车场向东300米左右路北,没有任何环保手续,院内废油桶随意摆放,有焚烧垃圾现象,气味扰民污染环境。 新密市

政府

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工商注册名称为新密市发祥废品收购站,位于新华路办事处五里店村,法人魏发祥,主要从事废旧物品和废旧物资的回收。经现场检查,该站点仅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资质或其他审批手续,也未在新密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院内废油桶随意摆放,厂区内有异味。现场检查时在该回收站内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 属

由新密市供销社与新密市新华办当场下达取缔通知书,立即清理取缔,目前该回收站正在清理搬迁。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92第十批092号中美铝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生产过程中产生赤泥,生产噪音及气味扰民。 登封市

政府

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位于告成镇曲河村。该项目均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运行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1.关于赤泥的调查情况:该公司产生的赤泥采用干式堆存方式进行处置。即:距离厂区3.5km处建设有永久性赤泥库一座,沟底及侧壁采用防水性能好的防水卷材等防渗措施,并设置有废水收集回用设施,“三防”措施齐全。同时,登封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其赤泥库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关于噪声的调查情况: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用隔音墙、减噪声筒、消音器等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噪声。同时,登封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厂界周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二类标准。3.关于气味的调查情况: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废气含有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经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经烟囱外排。废气排放口安装废气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公司还委托登封市环境监测站比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浓度等符合排放标准(附监测报告)。为防止气味扰民,公司又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连续两年对厂区周围有可能存在异味气体(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不

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正常生产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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