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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1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市 新丰鑫建材 有限公司 1.企业内道路积尘较厚,原料库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产生极大扬散现象;2.破碎机出口扬尘极大,且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安装的脉冲袋式除尘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俊峰,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颍河南岸,经度:113.148556,维度:34.39943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该单位于2011年开始建设,2016年1月注册公司,经营范围:煤矸石烧结砖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性质:砖瓦窑,该企业各项手续齐全,公司于2016年12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0月9日,由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立案查处,处以贰万元人民币罚款。因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到位,2017年10月9日,对告成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邓电辉、包厂负责人孙朝强2名同志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1.该公司建有一座全封闭原料库,同时该公司洒水车全天候对厂区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该企业按照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在1#破碎车间建设2台脉冲除尘器,对设备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在2#破碎车间破碎机建设1台脉冲除尘器,对设备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 2郑州市登封市 河南 嵩岳碳素 有限公司 1.1#沥青加热罐烟气收集管路拆除,烟气未经收集处理排放;2.在线监测系统无法调阅历史数据,采样伴热管未全程伴热;3.电捕工艺产生的焦油属危险废物,但未建规范贮存场所。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登封市阳城工业区。法人代表:邓勇,占地面积168亩,注册资金4000万元。现有电解铝用预焙阳极产能6万吨,项目环评批复文号及验收文号分别为豫环监〔2005〕64号、豫环保验〔2006〕50号,项目建设有配料、煅烧、沥青溶化、混捏成型、焙烧等工段,主要设备有煅烧炉(20罐2台、16罐2台)、混捏锅(8台HD2000L)、成型机(2台YG80)、焙烧炉(38室、36室环式焙烧炉各一台),与项目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有布袋式除尘器15台、35m3电捕焦油器2套、双碱纳钙法脱硫系统2套。 1.4月21日该公司沥青库巡检工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1#沥青储存罐(既交办问题中指出的1#沥青加热罐,实际上1#沥青储存罐仅作为沥青存储罐使用,并不具备加热功能)处有烟蒸汽溢出现象,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排查发现,该公司成型车间沥青库1#沥青罐收烟管道因长时间运行,管道内部存在堵塞现象,已经不能有效收集1#沥青罐烟气,满足环保要求,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经公司研究并报登封市环保局批准,决定立即停运1#沥青储存罐,并定于2017年4月22日13:30到18:00对1#沥青罐收烟管道进行拆离和检修疏通,期间恰逢环保部督察组到该公司督察,为此虽然该公司在拆离收烟管路处采取了盲板封堵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但由于新入厂液体沥青温度近260~270℃,储存罐内液体沥青温度亦达到230~240℃,故在拆离收烟管路后有部分烟蒸汽溢出。 2.强化督察组检查时查看的监测屏不是主机,调阅历史数据需到主机房。由于伴热管线用于现场环境,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两端会有不超过1米的采样管线无法加热。 针对未建规范贮存场所,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贰万元整。 1.烟气收烟管路 检修已完成。 2.该公司已修建危废库。 3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荣奇 热电能源 有限公司 化学水处理车间酸和碱加药系统管道连接多处损坏,不能正常加酸和加碱,酸雾吸收填料桶内硅胶填料异常,吸收装置不能发挥作用。该公司坐落在登封市东华镇生态工业园区,为登电集团控股子公司,装机为1×210MW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总投资6.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1.62亿元。占地面积409亩,绿化覆盖率60%以上。设计年发电14.5亿千瓦时,供热450万吉焦。采暖期间向登封市区供热,属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该公司批复文号为:豫环监〔2004〕14号,验收文号为:豫环验〔2008〕55号。2016年4月该公司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完全满足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低于10mg/m3,二氧化硫低于35mg/m3,氮氧化物低于50mg/m3公司安装有完善的烟气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CEMS),实时传输至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该公司水处理酸碱加药系统已经维修到位。4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 发祥铝业 有限公司 1.电解铝车间有明显异味,车间无废气收集装置,窗户打开无组织废气直排;2.车间覆盖料区氧化铝粉裸露堆放,无收尘装置;3.阳极车间未封闭,破碎机无收尘罩,车间内积尘严重;4.电解铝槽保温材料没有及时清理,造成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5.废气监控设备监测点位选址不当,震动过大,光纤通信经常中断。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总投资4.3亿元,设计产能10万吨/年,2006年11月4日一期建设工程(7.5万吨/年)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批文号:郑环建〔2006〕324号。2007年10月份二期建设工程(2.5万吨/年)完工,并于2013年3月5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铝工程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项目的环保验收”。该公司废气主要是指电解槽在电解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因子主要是二氧化硫和粉尘。在电解烟气净化上采用预焙槽全密闭集气、干法烟气净化、低压脉冲及反吹风布袋除尘技术,利用吸附性能强的氧化铝通过浓相输送到各除尘器进口的VRI反应器吸附烟气里的氟化物,形成载氟氧化铝返回33m料仓,最后经风动溜槽送至各电解槽料箱,然后进入槽内循环使用。经气固分离后的净化废气排入大气,实现原料循环利用且无二次污染产生。电解烟气净化设施完全在自控监护下运行,在主控室的显示模拟屏即可随时监控粉尘测漏系统及各个设备运行状况、参数,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2013年11月电解烟气1#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监控部门联网,1#监控设施监测一段68台电解槽。2015年3月电解烟气2#自动监控设施建成,2#监控设施监测二段80台电解槽,因该段停产,该自动监控设施未验收联网。 1.铝电解以冰晶石—氧化铝、氟化铝的熔体为电解质,以炭素材料为电极进行电解,在900℃~1000℃高温条件发生电化学反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工业粉尘和废气。该公司电解车间现装有两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在废气处理上采用氧化铝干法吸附的袋式除尘技术,烟气捕集率在98%,全氟净化率达到98%,粉尘净化率达到99%左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在电解各种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极少量的烟气外逸。目前,在国内国际电解铝企业均为此种生产工艺,在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允许电解车间有一定量的排放。经调查落实,该企业已达到环保要求标准。 2.2012年在环保部门的引导下,该公司委托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在线监测相关设施,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多年来运行平稳。在CEMS设备点位选址时,为遵循T75标准,前期人员经过综合考虑,特选址在当前点位,设备核心配件装置有减震设施,对数据真实测量影响不大。CEMS设备投运以来,数据可靠,运行平稳。目前,该公司CEMS设备运行正常。 因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到位,2017年5月10日登封市对唐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李炎森、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包厂负责人杨晓峰两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1.该公司已对覆盖料区氧化铝进行装袋、装包和覆盖处理。 2.破碎机收尘罩已安装到位,投入使用,从而消除该工作区域内的各类扬尘已消除。 3.对现有的换极过程进行优化,实现换极过程 “一极一封一清”。尽可能减少挥发性气体的外排。 5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 复兴纸业 有限公司 1.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软管排放到相连一废旧厂区内,现场污水横流,污染面积约200平方米,臭味严重;2.厂区多处大量造纸废料露天堆放,无防雨、防渗措施,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3.雨污未分流,多处雨水沟有发黑废水流入河道,外面河道水质明显黑臭;4.在线监控显示近两年无废水排放,在线设施试剂瓶无试剂且标识有效期过期;5.部分废渣和维修含油废物堆积在厂门口右前方空地上未采取防渗措施,分拣出来的含塑料废物,堆放在厂区不同方位,数量约千吨。 该公司位于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法人代表胡登云,公司现有4200型三叠网纸机生产线一条,年产4万吨白板纸和2万吨箱板纸,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废水2800立方米,并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20T锅炉一台和与之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烟尘在线监控设备,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785093488X(1-1)。2016年通过了环保违法项目清改,《郑州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公告2016年12月28日》进行了公示。 针对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登封市做出以下处理: 1.对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约有1000吨废塑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2.对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厂区白水塔底部通过私设暗管向东侧废弃厂房院内排入废水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环保局法制部门协同公安部门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移送。 因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对唐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李炎森、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包厂负责人杨晓峰两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1.该企业对废水进行了回收并送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固体废料进行了清运,并且对场地进行了整理硬化,厂区内封闭了外排口并排除软管,彻底对白水塔可能出现的渗漏进行封闭,整理了白水塔周边环境。 2. 已在厂区内建设料棚,使造纸废料入棚。并建设了渗滤液收集池,采取了防渗漏措施。 3.对雨水管道进行了清理,封闭了可能进入管道的污水,采取了雨污分类措施,做到雨水管道没有积水没有黑水。 4.在线监控试剂过期的问题,该企业联系了第三方维护公司宇星科技公司,对试剂进行了更换,要求宇星公司作出承诺,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5.采取定点堆放,对维修含油废物进行清理;对废渣进行了清运入棚,对分拣出来的塑料废物进行了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6郑州市登封市 河南 中美铝业 有限公司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且2016年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2.脱硫设施板框过滤机较长时间未运行,脱硫设施未见脱硫硫磺,脱硫设施存在间歇式运行情况;3.原料堆场未建设全封闭料仓,运输皮带未封闭。 该公司(原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生产氧化铝项目)为生产氧化铝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位于告成镇曲河村,经度:113°11′8",维度:34°23′32"。2001年6月编制了《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生产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月1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监〔2001〕36号。2006年编制了《河南中美铝业氧化铝项目工程变更补充专题报告》,河南省环保局于2008年8月以豫环监便〔2008〕67号文《关于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项目燃料变更的意见》予以批复。2010年4月河南省环保厅以豫环评试〔2010〕23号文同意进入试生产。2011年4月,河南省环保厅以豫环评验〔2011〕13号文《关于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1.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及净化装置12套(10用2备);2.脱硫设施一套(栲胶脱硫法,煤气燃烧前预先脱硫);3.袋式除尘器11套(输煤系统1套、原料破碎系统10套)、静电除尘器1套(焙烧系统);废水处理设施3套(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一套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冷却循环水一套);固体废物存储场赤泥库一座;大气在线监测设备3套。 因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到位,2017年5月10日,对告成镇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告成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邓电辉、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告成镇包厂负责人梁东2名同志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1.该公司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进行论证,并在工信委级应急中心进行备案。在2016年未被列入“郑州市2016年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企业清单”中,因此,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 2.该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实现监测数据实时监控;该公司重新购买一台新的压滤机,并投入使用;该企业脱硫设备副产品——硫磺膏储存于脱硫设施西南侧的硫磺膏暂存库。 3.原矿堆场在2015年底已停止使用,料仓一直用防尘网全面覆盖,现仍在停用中。已将运输皮带拆除,并转移出料仓。 7郑州市登封市 登电集团 铝加工 有限公司 1.有1台从炉顶加料的熔炼炉,炉顶无收尘装置;2.生产车间废气排放较重,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是登电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法人代表:陈辉,现有年产5万吨铝液铸轧生产线四条,项目审批文号为:郑环建表〔2012〕181号,环评验收文号为:郑环验表〔2013〕32号,项目建设有熔炼工段和铸轧工段,主要设备有熔炼炉4台,静置炉4台、铸轧机4台、布袋除尘器一套,生产工艺为:电解铝液—精炼除渣—静置—铸轧机—成品,主要产品为铸轧卷,产污环节主要为熔炼工段,主要排放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粉尘,二氧化硫检测浓度为18mg/m3,氮氧化物检测浓度为66mg/m3,烟尘浓度18mg/m3。 1.该公司已在3号熔炼炉加料口上方加装集烟罩,目前已安装到位。 2.生产车间又重新安装一套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8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市 铝庄碳素厂 1.废气处理设施破损严重,湿法脱硫废气出口漏液呈酸性,且无废液收集装置;2.煅烧车间配料库无除尘设施;3.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氧含量和湿度计。 登封市铝庄碳素厂位于阳城工业区铝庄村。法人代表:杜鸣远。主要生产碳素制品,拥有24室煅烧炉一座,18室循环式焙烧炉2座,年产预焙烧阳极30000吨。2016年10月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2017年5月10日,登封市环保局依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七条规定,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罚款。 1.烟气从烟囱排出时遇冷变成水滴长时间腐蚀管道,使管道破损没有及时维护,管道破损漏液。目前,废气设施已整改到位,破损管道已更换。 2.煅烧车间配料库是石油焦库,已经按环保要求做到全封闭。 3.根据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在线监控设施因不监测氮氧化物、氧分子,因此无须安装氧含量和湿度计。 9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市 豫嵩耐火 材料厂 1.筛分车间筛粉机未安装收尘设备,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2.磨砖车间除尘设施未建立运行台账记录,车间积尘严重;3.隧道窑废气收集处理的循环水长期未更换,pH试纸测试循环水呈强酸性,未安装脱硫脱硝设施;4.烟囱高度50米,属高架源,未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该厂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该厂主要生产轻质保温砖,年产规模3000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违办〔2016〕22号)中的有关要求,该厂已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并于2016年12月通过网上公示。主要治污设备有:型号为TL-1400x4000净化塔一座、布袋除尘器三台。该公司于2016年已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登封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6〕15号)要求,依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进行了工业炉窑提标治理,改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通过市环保部门验收,正常生产中。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秋冬季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郑环文〔2017〕136号)》文件要求,45米为高架源。经现场测量,该烟囱高度为35米。故不需要安装自动监控系统。 1.筛分车间筛粉机已安装收尘设备。 2.磨砖车间除尘设施已建立运行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3.隧道窑废气收集处理的循环水已更换,并配备CaO用于酸碱中和及消毒,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管理。2016年该公司工业窑炉提标治理后已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10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 中泰瓷业 有限公司 1.检查时有两个废气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气,其中新建脱硫、除尘一体化设施还未建成,便从正在建设(未完工)的脱硫除尘设备排放口排放废气;2.露天上煤无收尘装置;3.自动监控系统未验收(限期治理未到期)。该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华镇杨寺庄村,法人代表:李成峰。该公司设计年产量800万平方米地板砖。该公司建设有2条生产线,配套安装有2台煤气发生炉,其中一台直径3米,另外一台直径为3.2米,配套安装有脱硫塔2座,喷干塔双螺旋除尘器3套,烧酚水链排炉3座等生产设备。郑州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郑环建〔2008〕650号),2011年11月郑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验收(郑环验表〔2011〕96号批文)。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齐全。 1.该公司已完成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根据升级改造的需要正在对西侧的原料车间制粉设备单独配套使用的除尘干燥塔废气排放口进行加高施工(原排放口高度为26米;现在原有高度基础上增加9米)。 2.已对上煤设备进行全封闭施工。 3.该公司在2017年3月被环保部门列入需要安装在线监控企业,4月初该公司与合肥天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合同。在线监控系统已安装完毕并调试完毕,但未联网。 11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市 乾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该单位正在生产,隧道窑炉尾未密闭,含硫烟气外溢。 该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北沟村,经度:114.1808333,纬度:34.4141666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静,经营范围:煤矸石烧结砖的生产销售,营业执照号码:914101850848370268(1-1)。该公司于2010年开始建设,主要是以生产煤矸石烧结砖为主。设计年产1.6亿块,原料是煤矸石、页岩。企业性质:砖瓦窑,生产工艺是原料—混合搅拌—成型—烧结—成品。该公司手续齐全,于2010年4月25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5年5月20日通过登封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编号:登环〔2015〕6号。 因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到位,2017年6月7日对登封市乾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告成镇包厂工作人员赵俊昌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该企业已经使用泡沫胶对隧道窑炉尾泡沫胶脱落的地方进行密闭。12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市 颍达水泥 制品 有限公司 该单位有两条生产线,老生产线现场正在生产,未按照环评要求拆除,属于无环评手续违规生产;厂房未密闭,正在进行加料、制胚作业,车间内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置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原料堆场部分未覆盖;新生产线跑冒滴露严重。该公司位于登封市嵩阳办北旨村,法人:郭小娥,经营范围为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制品生产销售,该公司办理有环评手续,项目名称为年产15万m3加气混凝土生产线。2012年12月17日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燃〔2012〕28号,2015年1月15日,经郑州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郑环审〔2015〕40号。因对该企业监管不到位,登封市作出以下处理:环保局嵩阳中队中队长王泓凯做出深刻检查;对环保局嵩阳中队副中队长李永久行政警告一次;对嵩阳办事处环保办主任刘桃峰党内警告一次;对嵩阳办事处环保办副主任刘耀伟党内警告一次。该公司根据要求,已将原审批手续中的生物质锅炉更换成天然气锅炉。原有两条老生产线,已按环评要求全部拆除到位。 (下转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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