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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强化督查郑州市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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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强化督查郑州市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公示

(第4期)

(上接六版)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30郑州市惠济区 郑州北方

混凝土

有限公司

1.企业北侧有大量废渣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扬散措施;2.地面冲洗水收集不彻底,部分冲洗水经雨水沟外排。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公司有行业生产资质证书和环评验收合格报告。

针对郑州市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惠济区于2017年5月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人民币。

目前,该公司已将铁门外面的废渣清运至砂石料场,破碎后重新利用,对余下裸露黄土覆盖防尘网;已对雨水沟外排口进行封堵,并建设沉淀池对雨水和废水进行收集再利用。31郑州市惠济区 郑州

太隆实业

有限公司

1.环评批复的蒸压釜数量为4台,实际建有9台,批建不符;2.企业破碎工段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3.原料库未有效密闭,原料、废渣露天堆放,粉尘扬散现象严重;4.生产车间未有效密闭,破碎、粉磨、搅拌、传送等生产工段未见任何能正常使用的收尘处理设施。 该企业位于新城街道李西河村,建于2005年5月17日,主要产品为蒸压砖,现处于停业状态。

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2017年5月,惠济区环保局对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目前,该公司正在对新增设备办理环评手续,现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破碎工段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已修复;原料库完全密闭,并加装喷淋设施;原料废渣已全部清理到位;已安装收尘设备。32郑州市上街区 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

公司河南

分公司

1.调阅1#炉在线监控历史数据,4月12日15:00脱硫前氮氧化物浓度为13.7mg/立方米,23:00和4月13日0:00的脱硫前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1299mg/立方米和1326mg/立方米。而4月12日15:00排口氮氧化物浓度为0.3mg/立方米,23:00和4月13日0:00的排口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0和0.1mg/立方米,存在数据异常现象;2.1#炉在线监控站房只配备了一瓶二氧化硫标气,颗粒物量程上限为0~10,正好为超低排放标准,3~4月的在线运维记录未对近期在线数据异常的情况进行备注或说明,2#炉在线监控颗粒物量程为0~10,正好是超低排放标准值;3.脱硫塔设置了溢流排放管道,烟气味道严重,部分烟气涉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该公司位于上街区厂前路与洛宁路交叉口西侧,法人是董建雄,该项目名称是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热电联产项目。热电厂为中铝河南分公司下属二级单位,位于厂区西侧。热电厂于2001年10月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环审〔2001〕218号),于2010年2月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竣工验收(环验〔2010〕53号)。该厂有一台125MW发电机组配两台4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016年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1497号)的要求,该厂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于2016年9月初开工,10月27日完工。其主要生产工艺:煤—锅炉—蒸汽—烟气排放。已建成的环保设备有:锅炉布袋除尘器2套、SNCR脱硝2套、SCR脱硝2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套、湿式静电除尘器2套。目前两台锅炉烟气污染物均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即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1.现场查阅了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及企业生产台账,4月12日15:00由于1#炉负荷波动,企业调整氨水喷入量从260L/h左右提高到630L/h左右,造成实际排放值较低。当测量值低于仪表NOx量程308mg/m3的±1%(仪表精度)时,实测值低于仪器精度可能出现0.3mg/m3的测量值。NOx脱硫前仪表为非低浓度测量设备,其最大误差范围为±20.6 mg/m3,与出口误差在合理范围内。4月12日23:00和13日0:00,由于1#锅炉负荷波动,从15点340t/h下降到23点230t/h,而脱硫塔4台浆液泵一直运行,烟气湿度大,SO2易溶于水,导致排放值降低。当低于仪表量程200mg/m3的±1%(仪表精度)时,可能出现0mg/m3和0.1mg/m3的测量值。

2.由于4月16日2#锅炉评估检测,临时将1#锅炉标气借用,导致1#站房NO标气缺少,4月17日标气已还回;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未明确要求配备多种浓度的标准气体;检查的企业标气均在有效期内;站房内所配备的标气主要用于进行频次较高的跨度校准(零点校准使用空气),对周期较长的线性误差(三个月以上)检定,采用现场比对监测或移动式多种浓度标气开展工作。4月12日之前出现的数据异常均为停启炉造成(共3次),企业停启炉均有审批,第三方运维公司均出具有证明材料,故运维记录上未体现;4月12日、4月13日出现的数值过低问题,因第三方调查原因认为符合当时生产情况,故未作为异常值处理。

3.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安全要求,脱硫塔按设计标准要求安装有溢流管一根,主要是为防止脱硫浆液过高倒灌烟气烟道。检查过程中出现异味的原因为,4月15日由于2#锅炉脱硫塔氧化风机检修后启动,吸收塔液位控制偏低,氧化风机的扰动使得吸收塔内浆液起泡严重,部分脱硫后烟气被浆液泡沫从溢流管携带出来引起,经过操作调整、升高脱硫塔液面,吸收塔内扰动降低,泡沫逐渐消失,4月17日已调整到位。

根据环保督查组要求,4月15日下午,上街区环保局已安排监测部门对溢流管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4月16日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浓度均未超标。

已要求第三方运维公司(北京牡丹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加强运维管理,完善运维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做好登记记录,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33郑州市上街区 郑州长城

铝业碳素

股份

有限公司

1.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脱硫塔部分管道破损,造成部分脱硫后的废气通过破损管道外排;2.料场仓库窗户全部打开,因没有完全密闭造成粉尘扬散现象;3.企业在线监控室内只配备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标气各一瓶;4.污染物校正参数量程设置过高,其中二氧化硫量程设置为0~2000ppm,烟尘量程设置为0~500mg/m3。 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11月,由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募集发起成立并控股的河南省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法人是张维华,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103号。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用预焙炭阳极生坯,年产量3万吨。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一台28罐顺排式煅烧炉,一条预焙炭阳极生坯生产线,配套的主要环保设施有:煅烧炉脱硫系统、沥青库电捕焦油器,2016年安装有煅烧炉脱硫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目前该公司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各项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1.企业在线监控室内只配备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标气各一瓶的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未明确要求配备多种浓度的标准气体;检查的企业标气均在有效期内;站房内所配备的标气主要用于进行频次较高的跨度校准(零点校准使用空气),对周期较长的线性误差(三个月以上)检定,采用现场比对监测或移动式多种浓度标气开展工作。

2.关于污染物校正参数量程设置过高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该标准中未对CEMS量程设置提出明确要求;检查的设备均通过了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监测,并且符合《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中相关条款的要求;为保证在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停运或故意不正常治理设施时,能够准确反映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通常选用高量程监测设备。

1.该公司对脱硫后破损管道及阀门进行整改,已更换管路及阀门。

2.石油焦储存库窗户已密闭。

3.根据督查人员提出的要求,企业已配备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标气各2瓶。

34郑州市上街区 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

公司河南

分公司

(电厂)

1.2号机组烟气排放管路有泄漏,烟气冷凝水在厂区路面漫流;2.2号机组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尚未完成环保部门验收;3.灰渣场有部分灰渣未采取覆盖、喷淋等控尘措施;4.进煤传送带正在运行,但收尘器现场停运;5.废水中和曝气池周边有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有大量烟雾,气味刺鼻。该公司位于上街区厂前路与洛宁路交叉口西侧,法人是董建雄,该项目名称是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热电联产项目。热电厂为中铝河南分公司下属二级单位,位于厂区西侧。热电厂于2001年10月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环审〔2001〕218号),于2010年2月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竣工验收(环验〔2010〕53号)。该厂有一台125MW发电机组配两台4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016年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1497号)的要求,该厂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于2016年9月初开工,10月27日完工。其主要生产工艺:煤—锅炉—蒸汽—烟气排放。已建成的环保设备有:锅炉布袋除尘器2套、SNCR脱硝2套、SCR脱硝2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套、湿式静电除尘器2套。目前两台锅炉烟气污染物均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即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1.热电厂对现场漏点进行外部封堵,对地面积水进行清理。4月27日已完成堵漏,烟气冷凝水已无渗漏现象;

2.已通过郑州市环保局验收,于4月26日取得郑州市环保局核查批复;

3.已对灰渣场内地面进行了清理,对灰渣场内堆放的粉煤灰全部进行了覆盖;在灰库四周挡墙喷淋水管上增加喷淋头,定时进行喷淋抑尘;灰库前设置水冲洗管,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4.碎煤机室传送皮带除尘器已于2017年4月25日11时左右启动运行,已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在进行设备检修时,要在维修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告示牌。

5. 企业通过调试已将现有的加酸管加长延伸至中和池液面以下2000mm,加入的氯化氢可完全溶于水并进行酸碱中和反应,杜绝了挥发性烟雾的产生。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35郑州市上街区 河南

中铝碳素

有限公司

1.电熔化炉集气罩未全部安装,落砂工序集气罩破损,粉尘处理器未全部封闭;2.射芯机未采取处理措施治理烟尘;3.粉尘存放场所封闭不到位。 该公司位于上街区孟津路3号,法人是李世恩,前身为中铝河南分公司碳素厂,2014年5月企业改制成立河南中铝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素公司)。该公司环评于2006年7月由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函〔2006〕177号),于2008年6月由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2008〕255号);2016年11月,上街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烟气达标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该公司为碳素生产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碳阳极12万吨/年,主体生产设备有六台罐式煅烧炉、两台36室环式焙烧炉,配套主要环保设施有:煅烧炉两套脱硫系统、焙烧炉两台电捕焦油器,焙烧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不涉及熔铸、落砂工艺,无电熔化炉、落砂工序、射芯机等设备。

经调查,该公司主体生产设备有六台罐式煅烧炉、两台36室环式焙烧炉,配套主要环保设施有:煅烧炉两套脱硫系统、焙烧炉两台电捕焦油器,焙烧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不涉及熔铸、落砂工艺,无电熔化炉、落砂工序、射芯机等设备。转办问题与该公司的实际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不符。

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时达标排放。36郑州市上街区 河南

九冶钢构

有限公司

1.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废机油桶及油漆桶未按危险废物存储要求规范存放,未提供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存储台账。该公司位于上街区新安西路38号,公司法人为胡成喜,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件加工制作,生产工艺为:下料—组对—焊接—打磨—喷漆。1.针对该企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上街区于2017年3月份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6万元人民币。2. 2017年5月12日上街区对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及油漆桶未按危险废物存储要求规范存放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十一款,对该企业处罚款两万元。 1.2017年8月23日,该公司环评手续已批复。

2.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放。

37郑州市上街区 郑州市

万乐游艺

设备

有限公司

喷漆房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室内喷漆气体无组织排放,废油漆桶未按规定储存,未见危险废物储存间。 该公司位于上街区锦江路31号院,法人为陈光明,生产游乐设备,主要生产原料是:钢材,生产工艺为:原料—下料—机械加工—刷漆—组装—调试—检验—成品,环评审批文号为:郑上环建〔2014〕34号,验收文号为:郑上环验〔2016〕09号,该公司建设有全密闭标准化厂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切割机、车床、二保焊机、台钻、弯管机、剪板机等,配套建设有刷漆房、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

2017年5月19日,上街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刷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

1.该公司已将临时刷漆场所已取缔,现场清理干净。

2.公司有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已将产生的废油漆桶进行统一整理全部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38郑州市新密市 郑州市

东易炉料

有限公司

1.现场检查时企业预制件车间在生产,搅拌设备无环保设施,工作时扬尘较大;2.保温板生产线和废料破碎回收设备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配套安装环保设施;3.炼钢助剂车间破碎设备收尘设施存在跑冒。 该公司位于曲梁镇蒋坡村,法定代表人王水池,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产品类型为年产6万吨炼钢助净剂项目,年产1000吨无缝钙线、500吨耐火材料预制件及聚氨酯保温板1万立方米项目,其中:年产6万吨炼钢助净剂项目主要原料为高铝石和镁砂,主要生产设备为鄂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筛分机、雷蒙机和搅拌混合机,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磨粉—搅拌—包装—成品,项目配套安装有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年产1万立方米聚氨酯保温板项目主要原料为聚乙烯颗粒和滑石粉,主要生产设备为单螺杆挤出机、液压换网装置、模温控制器、螺旋上料搅拌机、纵向切割机、空气压缩机、冷却塔,生产工艺为原料—上料—电加热—发泡挤出—正压定型—牵引冷却—成品,按照环评审批要求需配备2套集气罩+1台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年产500吨耐火材料预制件项目主要原料为熟铝矾土和金属铝粉、水,主要生产设备红外线电窑和震动平台,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加水)—震动成型—电窑烘干—成品,按照环评审批要求需配备集气罩+风机排放设施;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炼钢助净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9月8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审〔2015〕409号;2016年5月27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新密环验表〔2016〕27号。

1.郑州东易炉料有限公司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新密市已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到位。

2.新密市曲梁镇党委对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朱现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镇通报批评。

1.该公司预制件生产车间搅拌机已密闭改造。

2.保温板生产线项目部分设备已拆除。

3.炼钢助净剂项目车间生产及收尘设施连接管道已逐一规范密封加固,下料口均设置了软连接减少落差。

39郑州市新密市 郑州

同盛新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1.现场检查时企业在生产,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扬尘严重;2.2台8吨的电弧炉共用一套除尘设施,不符合一炉一套的要求;3.鄂式破碎车间未有效密闭,切磨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扬散措施。 该公司位于新密市苟堂镇小刘寨村,法定代表人:李鹏。该公司性质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锆材料,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变频电弧炉、电弧炉、 烘干炉(电)、煅烧窑(电)、混料机、破碎机、雷蒙磨。该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锆材料及制品项目于2013年9月17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3〕257号),2015年5月14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新密环验表〔2015〕15号)。配套建有一套地埋式一体化水污染防治设施、8套集气罩、1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

1.郑州同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切磨废渣未采取扬散措施露天堆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新密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到位。

2.郑州同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对该公司二车间车间主任曲根红给予通报批评和党内警告处分。

1.该公司加强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2. 1台1.5吨电弧实验炉新增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

3.破碎车间已拆除,裸露地面采取防尘网覆盖。

40郑州市新密市 河南郑州

华丰

工贸纸业

有限公司

1.废气在线监测采样伴热管伴热温度不够,管线内有水汽积露;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量程设置偏大;3.锅炉炉渣露天堆放,未采取控尘措施。 该公司位于新密市大隗镇铁匠沟村,法人代表张伟红。该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公告(郑环文〔2016〕183号)。该车间东侧是耕田,西侧是林地,南侧是荒岭,北侧是公路。该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有2条造纸生产线和1台25蒸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主要生产箱板纸,原材料是废纸,生产工艺:原料—粉碎—烘干—复卷—分切。该车间配套建设日处理0.9万吨的物化+生化造纸废水处理设施,造纸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由专用管道排入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燃煤锅炉安装炉内脱硝+静电除尘+碱液喷淋脱硫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于2016年6月28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锅炉废气提标治理验收。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施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核。

新密市大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郑州华丰工贸纸业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龙中兴给予通报批评。

该公司采取了集中供热,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已拆除,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该公司已向相关部门递交大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停运申请;锅炉炉渣已清理。41郑州市新密市 郑州

鑫密熔料

有限公司

1.原料堆场未完全封闭,造成粉尘扬散;2.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 该公司位于新密市平陌镇虎岭村,法定代表人:宋定坤。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铝酸钙粉,主要生产设备有1条回转窑。该公司已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公告。配套建有1套脱硝污染防治设施,8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在线监控设施。

郑州鑫密熔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对副厂长王建伟通报批评,并对其罚款1000元。

1. 该公司厂区地面积尘已清除,原料堆场已密闭。

2.在线监控系统已于2017年4月30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验收。

42郑州市新密市 河南

蓝翔塑胶

有限公司

1.成型车间粉尘产生严重,无除尘设施,通过排风扇直排;2.打磨车间粉尘收集不到位,有部分废气通过排风扇直排。 该公司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法定代表人为孙凤国。该公司年产30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3月23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密环建〔2015〕29号);2016年7月28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新密环验表〔2016〕35号)。主要生产原料是密胺树脂粉和罩光粉,生产工艺是原料—混合—预热成型—研磨—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预热机、成型机、研磨机等;项目配备主要环保设施为: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

1.河南蓝翔塑胶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新密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到位。

2.新密市米村镇党委给予河南蓝翔塑胶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王战营诫勉谈话,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凤国、生产厂长谢旺平全镇通报批评。

1.该公司成型车间新增两台除尘除味器,已安装到位正常运行,车间内部已加装集气罩。

2.打磨车间新增加1套除尘设施并已安装到位,已加装集气罩。

(下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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