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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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共11章62条,内容涵盖文职人员的职能定位、身份属性、岗位设置、使用管理、待遇保障等10个方面。《条例》规定,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种类别。管理岗位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置一级至十三级。 《条例》拓宽了文职人员的进出渠道,由过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单一模式,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明确了退休、辞职、辞退、解聘等四种退出方式。《条例》明确,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条例》还对文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职务任免、岗位等级调整等作了规定。有关配套政策军委机关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正在加紧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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