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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8年 高招报名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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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需申报照顾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

照顾对象考生(其中的少数民族照顾对象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除正常报名外,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9日9:00~15日18:00。

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硬挂钩”

为确保高考报名准确无误,我省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普通高中学籍等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将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取消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考生分类提供证明资料

不同类型的考生,报名地点以及报名所需证明材料也有所不同。具体为:

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考生报名信息须公示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对各市(县)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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