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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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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11~18批)

序号 案件

批次号

交办案件的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备注30第十六批3号无名饭店,郑东新区中兴路与熊儿河路锦汇苑小区4号楼楼下,无环保手续,后厨油烟及噪音污染严重。 郑东新区

管委会

中兴路与熊儿河路锦汇苑小区4号楼楼下,无名饭店为雅园,详细地址为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中兴路交叉口3号~8号,属于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性质为中型餐馆;经营范围主要是餐饮服务;法人:马浩淳。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店以茶饮为主,附带餐饮,餐饮为间断服务,每天使用时间较短。店内有4张餐桌,厨房配有大灶头2台、小灶头4台,配备有油烟净化装置,但无隔音设施,居民投诉的噪音主要来源于餐饮服务。属实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办理环保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将通过电焊,进行强制拆除。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31第十七批1号建安石料厂(法人:陈东胜),荥阳市贾峪镇老邢村西,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环境。 荥阳

市政府

荥阳市建安石业有限公司位于贾峪镇塔山村,法人:王彬,陈东胜只是该公司主要投资人之一。该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8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该公司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为鄂破1台,反击破2台,振动筛3台,生产工艺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破碎—筛分—成品。该公司已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为袋式除尘器3台,生产线及传送带密闭,石粉料仓,厂区网状水喷淋降尘设施。该公司2014年6月9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文号为郑环然〔2014〕19号。2016年3月16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郑环审〔2016〕39号。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因塔山村道路维修,自2017年7月20日停产至2017年9月中旬。按照荥阳市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复试生产文件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中午12点至2017年9月30日晚上12点进行了试生产,试生产结束后,公司立即停止了生产。荥阳市环保局对公司日常检查时,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属实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32第十七批2号无名水洗厂,管城区南曹乡小湖村村委会南600米民房内,使用燃煤锅炉,污染环境。 管城

区政府

该水洗厂位于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小湖村村委会以南,京广铁路北侧,2015年5月建厂,占地面积约5亩,土地性质属国有铁路用地,厂长蔡基宏,广东人,主要业务是清洗桌布、宾馆床单等物品。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厂在2017年年初已停产外迁,水洗、熨烫等主要设备搬离后,因小湖村整体征迁改造,水洗厂附近道路断行,导致现场遗留两台废弃锅炉未搬离。不属实管城区组织水洗厂人员于11月1日对现场遗留的两台废弃锅炉进行了拆除搬离,现已整改完毕。加大区域内企业排查治理力度,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33第十七批3号多家无名加工厂,位于高新区药厂街与云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河南卡斯通院内,生产过程中有燃烧塑料气味,污染环境。 高新区

管委会

河南卡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药厂街与云杉路交叉口,主要从事金属粘合剂的研发、生产、销售。2007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郑环建〔2007〕463号),2010年3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郑环验表〔2010〕35号)。该院落除卡斯通公司自用外,部分车间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现场调查情况是:该院内现有生产企业5家,未发现院内企业有排放塑料气味。企业1:郑州蓝基雅锁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锁具及配件的开发、生产组装与销售,2009年6月在高新区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2009-142)。企业2:郑州富和电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表的组装及销售,2011年3月办理环评手续(2011-013)。企业3:郑州辰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仪器研究、销售,系统配套及相关技术服务,2013年8月办理环评手续(2013-049)。企业4:郑州大华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超硬材料专用设备的组装销售,2017年办理环评手续(备案号:201741010001)。企业5:郑州益信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刚石工具的生产销售,2010年1月办理环评手续(2010-003)。不属实将加强对区域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34第十七批4号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餐厅,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餐饮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直接排放,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 金水

区政府

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餐厅,位于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企业名称:河南晨之阳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文举。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店共有灶头3个,使用燃料为天然气。该店油烟净化器已经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现场未发现有噪音源。属实责令整改并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该校餐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风量6000立方米每小时,符合三个基准灶头排风标准。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35第十七批5号1.两家无名养猪场,法人:董先生,在新郑市梨河镇绰刘村第一村民组小董村村东南各一家,污水直接排放到村南侧的渠道内,气味难闻。2.一家无名化工厂,法人:牛先生,在新郑市梨河镇绰刘村第一村民组小董村村南边,与村南边无名养猪场相距100米左右,生产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渗坑内,气味难闻。 新郑

市政府

两家无名养猪场位于梨河镇绰刘村小董村董铁柱养猪场和董保峰养猪场,均属于个体家庭养殖户。董铁柱养猪场是在自家宅基地边临时搭建的猪圈,现存栏约50多头,属散户养殖。董铁柱是该村的残疾人,家庭收入微薄,仅靠养猪维持生活。董保峰养猪场是在自家宅基地院子里搭建了临时猪棚,现存栏约20头猪。养殖区建有一个沉淀池,专门用于收集自养猪的污水粪便,所存污水粪便用于自家耕地灌溉。无名化工厂位于小董村,负责人牛奇伟,现为空置场院,无生产痕迹。现场调查情况是:1.董铁柱养猪场:2017年上半年由于养殖行情不好,未进行养殖,下半年因养殖行情变好,董铁柱自家宅基地边临时搭建的猪圈,养殖猪约50头,目前即将出栏。其院内无废水收集池,平常产生的粪污较少,产生的粪便场主将其运至田地还田使用。检查时,董铁柱用抽污车正在对村边小河沟污水进行抽污作业。由于前几天,新郑市连降暴雨,加之农村污水管网不健全和运输不便,养殖场内的少量粪便顺着村中沟壑流至村边小河沟。2.董保峰养猪场:养殖场内建有沉淀池,用于污水和粪便的收集,院子周围未发现污水粪便乱流的现场。现场能闻到猪粪便味道。3.该无名化工厂已空置十多年,厂院内无任何生产设备,未见任何生产迹象,其周围无排水迹象,也未发现渗坑,且未闻到刺鼻气味。属实新郑市畜牧局已对董铁柱、董保峰两家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董铁柱养猪场尽快把污水抽完,对原养殖区进行规范化整治;要求董保峰养猪场及时清理猪舍卫生,并做好防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董铁柱已将小河沟污水抽完;董保峰养猪场清理了猪舍卫生。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36第十七批6号1.中原干燥有限公司,在高新区金梭路与盘槐里路丁字路口路东,问题一:办公楼东侧楼顶的建设项目,批建不符,生产气味扰民;问题二:厂区南侧车间酸洗磷化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设备清理金属表面时,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到市政管网内。2.郑州机械研究所,在高新区凤阳街与石楠路交叉口东北角,铸造车间生产重金属过程中粉尘和气味扰民。 高新区

管委会

1.中原干燥有限公司实际应为郑州中远氨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金梭路25号,主要从事氨纶设备制造安装,2002年12月办理环评手续(2002-081)。2.郑州机械研究所位于高新区枫杨街10号,法人魏建军。主要生产机电产品、技术装备(齿轮传动、焊接材料、精密铸锻、机电一体化)。2003年10月办理环评手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2003-103),2007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07〕011号)后,正式投入运行。现场调查情况是:1.郑州中远氨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东侧楼顶是模拟生产实验演示设施,主要功能是为了更好地将设备工艺流程直观展示给客户、进行数据分析、起到演示作用。与环评审批不相符。该厂区南侧车间存放着购买的设备,当作仓库使用,无酸洗磷化相关设施,没有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气味扰民的问题。2.郑州机械研究所铸造车间自10月26日郑州市启动橙色预警管控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车间内生产设备为:1台混砂机、1台配套建有除尘设施的抛丸清理室、1台电阻炉、4台中频无芯感应熔炼炉(当时环评报告未要求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铸造车间日常生产是根据研究所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样件和实验件的试制,不批量生产。生产原料为钢板的边角料,工艺为:加热—浇筑—成型。由于该车间5台熔炼炉上方没有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属实1.郑州中远氨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东侧楼顶的建设项目存在批建不符的问题,市监察支队第六大队、经开区环保局联合执法,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2.责令郑州机械研究所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针对郑州机械研究所铸造车间存在的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为〔2017〕161号,并将依法做进一步的处理。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37第十八批1号无名露天烧烤摊点,在惠济区银通道与金达路交叉口附近,19:00以后有部分商贩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惠济

区政府

银通路与金达路交叉口附近,属于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此区域距离北大学城附近,周边经营饭店较多。2016年12月,惠济区开展了道路两侧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对该区域内露天烧烤点进行全面取缔。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区域未发现露天烧烤摊点。不属实继续加大对辖区各路段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序号 案件

批次号

交办案件的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备注38第十八批2号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在新密市平陌镇葛沟村东平煤矿东侧,该工地未落实“6个100%”:无喷淋、无覆盖,现场无洒水降尘,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 新密

市政府

该项目系平陌镇葛沟村美丽乡村扶贫安置项目,位于平陌镇葛沟村1组、3组,建设单位为平陌镇葛沟村,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兴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共4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现场调查情况是: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施工工地进行了围挡、安装了喷淋装置、裸露黄土用抑尘网进行了覆盖,道路已硬化,同时配备有移动雾泡车。在日常监管中,该施工工地能够按照“6个100%”标准进行施工。不属实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督促相关单位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强化落实建筑工地“三员”管理职责,确保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9第十八批3号1.闽辉陶瓷加工厂、和顺陶瓷加工厂与另两家无名陶瓷加工厂,位于商都路万三路交叉口向南500米,陇海铁路桥向南100米路口向西400米,无环评手续,加工噪音扰民。2.诚信陶瓷加工厂、日升陶瓷加工厂、精工陶瓷加工厂与另两家陶瓷无名加工厂,位于万三路新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润滑油市场内,无环保手续生产。 经开区

管委会

1.闽辉陶瓷加工厂、和顺陶瓷加工厂与另两家无名陶瓷加工厂位于前程办事处小张庄村原征迁村址以北,集中位于村民曹小勇出租厂房内。厂长分别为刘顺斌、张建华、张海林、周彦伟。这四家陶瓷加工厂主要加工、切割陶瓷板材。2.润滑油市场位于万三路与新安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占地面积约300亩左右(现场询问),诚信陶瓷加工厂、日升陶瓷加工厂、精工陶瓷加工厂与另两家陶瓷无名加工厂均位于润滑油市场西北角(最北边,中间靠西)。2017年11月1日,经开区环保局、前程办事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闽辉陶瓷加工厂、和顺陶瓷加工厂与另2家无名陶瓷加工厂均未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厂内存放有部分陶瓷板材及切割加工设备。从设备和加工工艺程序来看,这4家加工厂均不同程度上存在噪声污染。由于该项目位于征迁村庄内,不符合环保及城市规划,按照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及“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前程办事处立即决定对4家陶瓷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截至11月3日下午,已完成对以上四家陶瓷加工厂断水、断电,清除全部生产设备等相关整治措施,剩余少量原材料在工作人员的持续监管督促下正在加紧搬离。润滑油市场经开区和中牟县政府对此管理权限有争议,经开区前程办事处,对市场内没有相关手续的门店粘贴封条。属实加强对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40第十八批4号上街区第十五人民医院建筑工地,上街区汝南路与许昌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施工现场有一雾炮机但未使用,施工产生较大的扬尘,污染环境。 上街

区政府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急救站、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长乐街以南,丹江路以北,汝南路以西,孟津路以东区域,为原有院区的改扩建提升。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郑州中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是:该项目正在施工,处于铺设三七灰土阶段。现场自动喷淋设施处于开启状态,车辆冲洗设备处于开启状态;部分黄土未覆盖,4台雾炮机未开启。该项目建设前已安装PM2.5、PM10监测及车辆冲洗设备,并围绕基坑安装自动喷淋设施,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地面已硬化。 属实针对该施工工地违污违规施工的行为,上街区住建部门对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要求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要求“6个100%”标准进行施工。雾炮及自动喷淋设施开启,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并安排专人对场区道路进行清扫。目前已整改到位。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41第十八批5号无名化工厂,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北荥密路S232向竹园村无名小路向北20米路西,生产减水剂产生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荥阳

市政府

荥阳市广诚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索河办槐树洼侯庄组,法定代表人为刘海荣,注册资本为捌佰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11年3月9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混凝土缓凝、防水、速凝、防冻、脱膜外加剂。该企业2010年11月30日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荥环审〔2010〕005号),2011年2月25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表〔2011〕26号)。现场调查情况是: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没有任何生产成品或半成品,生产所用的动力电已经拆除,不具备任何生产能力。该企业2011年10月建设完成后,由于自身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属实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发现问题,依法处理。42第十八批6号两家无名家具厂,位于南曹乡野曹村村石正对面的大院子及南曹乡席村化工公司里面,夜间生产,喷漆气味刺鼻。 管城

区政府

1.无名家具厂A,该厂位于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村口大石头正对面的大院子内,该厂2017年6月“散乱污”整治期间,已将生产设备拆除并清理,空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占地面积200平方米。2.无名家具厂B,该厂位于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化工公司内向东800米路南,实为一家工艺品厂,企业负责人付广政,占地面积50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现场调查情况是:1.经核查,无名办公家具厂为近期新搬入到空厂房的企业,无环保手续。该厂有锯木头时,产生粉尘污染,现场未发现喷漆迹象。2.经核查,该厂2017年5月喷漆房已拆除,设备、原料已清理完毕,现作为板材仓库使用。现场有气泵1台、雕刻机1台,未发现喷漆迹象。属实11月2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南曹乡政府等部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2家“无名家具厂”全部予以取缔关停,对设备、材料、场地等进行整体清理。现已整改完毕。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43第十八批7号长峰鞋厂、韵达快递旁无名鞋厂,位于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河西袁村,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管城

区政府

长峰鞋厂和韵达快递旁无名鞋厂均租用管城区河西袁村1组村民房屋,主要经营鞋类及鞋用部件、注塑件、箱包及相关产品的加工、制造和销售。现场调查情况是:交办案件的位置,未发现有长峰鞋厂,韵达快递旁无名鞋厂。经与河西袁村书记刘小军联系得知,长峰鞋厂于8月底已搬离;韵达快递旁无名鞋厂也于近期搬离了此处。不属实加大区域的巡查与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44第十八批8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一是位于翠竹街与雪松路交叉口西南角研究所院内的河南省焊接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噪声扰民;二是位于枫杨街与石楠路交叉口研究所院内,铸造车间生产过程中,熔炼炉开炉、气割及碳弧气刨所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高碱性废砂未经处理直接拉走倾倒。 高新区

管委会

郑州机械研究所位于高新区枫杨街10号,法人魏建军。主要生产机电产品、技术装备(齿轮传动、焊接材料、精密铸锻、机电一体化)。2003年10月办理环评手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2003-103),2007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07〕011号)后,正式投入运行。河南省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河南省科技厅批准,依托郑州机械研究所,在郑州机械研究所焊接中心基础上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5年11月获批组建,2008年3月通过验收,是以金属焊接工艺、焊接材料、焊接设备为主要研发内容的研发平台。2013年焊接中心的主要生产设施已经搬到科学大道西四环以西轻工业学院对面新厂区内。现场调查情况是:河南省焊接技术研究中心现主要从事焊接培训及研究。铸造车间,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车间内生产设备为:1台混砂机、1台配套建有除尘设施的抛丸清理室、1台电阻炉、4台中频无芯感应熔炼炉(2003年该项目环评报告未要求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生产是根据研究所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样件和实验件的试制,不批量生产。生产原料为钢板的边角料,工艺为:加热—浇筑—成型。自10月18日郑州市启动橙色预警管控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该研究中心现有焊接培训、教育中心和实验室,现场检查时河南省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未生产,举报该中心噪声扰民应是该中心朝西的窗户原来安装了两个工业排风扇,用来向外抽太阳西照的热空气,今年7月,高新区环保局接到过该研究中心噪音问题举报后,已责令该企业7月28日拆除。铸造车间熔炼炉上方没有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属实1.对于铸造使用后的高碱性废砂,已安排企业请第三方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其性质,并进行相应处理。2.责令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该公司铸造车间存在的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为〔2017〕161号,并将依法做进一步的处理。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 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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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省督办

第9号

信访人曾于10月22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第九批090号)。再次来信反映: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盆刘村,该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按照新《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罚额度由最高2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按总投资额的1%至5%处罚,而且取消了限期补办手续的规定,立即责令违规企业恢复原状。 二七

区政府

郑州成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金水源街道盆刘四组,占地面积约30亩,企业法人为刘建国,注册资本310万元,主要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环保技术检测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3XBC5D3J(1-1),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此问题属于二次举报,二七区环境保护部门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二次调查处理。该企业机动车检测项目受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建设,占用土地符合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检查时该企业尚未投入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法律中规定是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而不是必须恢复原状。该公司已停止了违法行为,且符合侯寨乡整体规划,并积极办理环评手续。依据河南省环保厅下发的《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列入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经责令后建设项目已停止建设的,处总投资额 1% 以上 2% 以下处罚。11月3日,二七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34100元。属实11月3日,二七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34100元。下一步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严禁擅自建设。相关问责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省督办第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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