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秦巍然)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煤矿名单,并宣布这些煤矿在一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可享受七类激励政策。
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经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认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欢坨矿业分公司等61处煤矿为2017年第一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根据相关规定,这61处煤矿自公布之日起,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可享受七类激励政策。
七类激励政策分别为:一是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二是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三是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四是大型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时,核定后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0年。五是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六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七是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