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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30条史上最高“含金量”人才普惠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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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满满诚意和行动力广纳天下贤士
郑州出台30条史上最高“含金量”人才普惠新政
八大关键词全解读

郑报融媒记者 裴 蕾 覃岩峰

(上接六版)

坚持以用为本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关键词四:【人才引育】

如何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意见》都一一有了明确规定。

建立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百万元资助

我市明确,将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坚持以用为本,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技术指导、培训咨询、项目合作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院士工作站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对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到2020年,各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00家。

引进人才也有奖励,最高重奖50万元

我市将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引才途径。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充分发挥人才中介组织引才聚才作用,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中介组织,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引才主打“乡情牌” ,海外人才工作站最高可奖10万元

立足河南人口大省资源优势,把握人才流动规律,我市将开展“豫才聚郑”行动。建立海内外豫籍重点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在外豫籍人才对接,吸引来郑创新创业。对在相关领域有重大影响力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豫籍人才授予“郑州人才特使”,宣传推介郑州发展优势和引才政策。开展“智汇郑州”海外行、城市行、高校行等人才对接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依托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企业驻外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创新创业渠道。对经过考核成效显著的人才工作站,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市财政最高补贴200万元

我市还将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财政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三年内的初创企业,按照不超过50%、最高10万元的标准,对入驻创新创业载体产生的场租进行补贴。

鼓励综合体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商及运营团队。每年对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公共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考核,经评审认定,给予优秀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30万~5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贴。对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市、开发区、县(市)区每年按其税收贡献给予奖励支持。

新获批各类研发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全力打造研发型聚才平台。实施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积极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科研资源,主动对接中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央企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在郑设立分支机构,共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郑州大学等驻郑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国内外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吸引集聚国内外理工类杰出人才来郑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各类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贴。

让科技人员得到更多实惠

关键词五:【人才环境】

营造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意见》出台了众多鼓励措施。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增加科技人员收益

我市明确,增加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建立专利技术成果应用长效机制。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务的事业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

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单个产品奖励最高达千万

我市将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对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研发生产的,经国家、省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省、市创新产品目录。

颁发“英才奖”“友谊奖”“伯乐奖”,让人才更有获得感

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颁发“商都英才奖”,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颁发“商都友谊奖”。对引才工作成效显著的人才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市有关部门,颁发“商都伯乐奖”。

关键词六:【人才服务】

打造“绿色通道” 让各类人才在郑州安居乐业

如何使人才在郑州更好地安居乐业?《意见》出台了极具人性化的服务体系,为人才来郑打造服务“绿色通道”。

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根据安排,我市将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确定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在相关职能单位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人才专员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人才落户政策更开放

我市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

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外籍人才来郑停居留和往来更便利

《意见》明确,将积极争取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R字签证(人才签证)范围,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无签证来我市的,允许其在抵达口岸后申请R字签证和Z字签证(工作签证),入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办理居留许可。完善永久居留证申报渠道,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中原百人计划”等重点引才计划备案项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通过有关部门向国家部委推荐申报永久居留证。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河南)自贸区创新创业的,可申请2至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多项住房政策 让各类人才更安居

我市将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自主选择”的原则,通过政府统建、单位自建、出让国有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整合安置房资源和公租房建设等方式,筹集建设人才公寓,供在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租住。对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予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开展交流合作

促人才发挥作用

我市还将全力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成立郑州人才发展促进会,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服务等职能,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项目推介和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开展高层次人才日常沟通联谊、座谈交流和建言献策等,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组建郑州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举办高端论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咨询论证,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300名由各行业知名学者组成的专家信息库。

关键词七:【人才管理】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管理体制。

探索在事业单位设立人才编制

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我市将积极探索并推行在事业单位设立人才编制。

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实行自主招聘,人才到岗后进行备案。

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所需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建立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手续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行限时办结。

深化人才评价及职称制度改革

根据安排,我市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探索建立由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多元主体参与的,符合人才岗位特点的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对现有职称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网上申报评审。

建试验区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将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为依托,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金水区建立各具特色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

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加快推进核心区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示范区人才政策支撑体系。在自贸区探索建立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负面清单,争取政府支持,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设计、会计、教育和医疗等专业人才,在备案后直接为区域内的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条件成熟时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全市。试点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探索自贸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海外人才在自贸区创新创业,逐步建立多层次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为海外人才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

推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八:【党管人才】

《意见》提出,建立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意见》明确,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推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开创我市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工作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健全各级人才工作机构,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设立人才工作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各县(市)区人才工作力量。

建立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人才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发布年度人才发展统计报告,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重点建设郑州市人才数据库、“智汇郑州”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咨询服务热线,打造人才服务“一库一网一平台一热线”,实现人才政策发布、项目申报、问题咨询、人才交流、服务保障等事项线上推送、实时对接、及时办结。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典型人才和创业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人才、支持创新、鼓励成功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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