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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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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集中供热从按面积收费,拟变为按照使用量收费,也就是说,根据市民的用热量来收费。11月28日,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为了规范节约能源,推进产业升级,缓解资源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我省决定对原有条例进行修订。今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9月底,《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对既有建筑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据了解,目前,我省对集中供热建筑实行按热量计费的技术已经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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