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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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郑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备受关注的“按用热量收费”的话题再次得到明确——关于既有建筑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修订草案)》关于集中供热建筑按用热量收费的规定很好,但对既有建筑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没有时间表,缺乏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予以修改。 对此,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对既有建筑有条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应当在五年之内改造完毕。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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