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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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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余满成)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确定每年12月第一周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据了解,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这是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从法律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 据悉,全面开展宣传周活动,可以强化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效果,让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使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使广大从业人员知晓自身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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