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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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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相关条例草案即日公开征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娜)学校、医院、公园、商场,这些地方都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应急处置车辆的线路畅通和优先通行,免收费用,必要时开辟专用通道……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专款专用 领导负责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还要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此外,县级以上政府还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制定预案 结合实际

大型聚会、公园、学校、医院……这些市民众多的地方,都要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来说,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有:煤矿,非煤矿山,冶炼、化工、制药企业,建筑施工单位;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供(排)水、发(供)电、供热、供气、供油、通信、网络、广播电视、水库大坝、防洪等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 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医院、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口岸、车站、机场、港口、码头、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商(市)场、影剧院、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经营管理单位; 其他大中型企业; 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等。

应急车辆 免收费用

《条例》提出,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应急处置车辆的线路畅通和优先通行,免收费用,必要时开辟专用通道。 应急处置车辆应当配置规范标志。

同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业监测机构、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参与救援 待遇不变

《条例》明确,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受指派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食宿安排或者适当补助。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反馈意见 四种渠道

如果您对此《条例》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请在2018年1月10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

您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xzfgc@126.com;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18;传真:0371-69699068;点击“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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