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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强化督查郑州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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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强化督查郑州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9期)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期限1郑州市登封市王村现场检查17户,15户已完成“双替代”,4组315号卢秀菊、4组286号景彦宾存在燃煤现象。4组315号卢秀菊、4组286号景彦宾均系登封市宣化镇王村居民户。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登政〔2017〕9号文的要求和2017年9月登封市政府给宣化镇下发的“双替代”工作任务,围绕先镇区、社区,后边远农村的原则,9月份宣化镇确定了“双替代”燃煤用户名单,并上报登封市发改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宣传和“双替代”改造工作,卢秀菊和景彦宾家采用空调取暖、液化气做饭的方式,并按要求改造到位。因散煤治理方案中对燃煤设施等配套设备及储存的煤球回收补贴政策、验收标准不明朗,这2户存在让政府补贴燃煤设备和回收煤球的想法,导致对去年未用完的燃煤和回风炉未及时进行收缴。按照“双替代”改造标准,对以上2户家中燃煤炉具进行收缴、煤球集中回收。2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居民小区现场检查15户,有13户已完成“双替代”。有1户存在燃煤现象,有1户存在漏报现象。存有燃煤和漏报的家庭分别是少林居委会的居民张太和、欧乾坤。张太和为少林居委会居民,住少林小区广惠中路西七巷8号,因家里人生小孩,临时使用型煤炉取暖。欧乾坤为少林居委会居民,住少林小区广惠中路西8巷6号。其有三处宅基,存在使用燃煤的一处,是哥哥欧丙辰和其母亲居住,当时其母病重,哥哥是聋哑人且智障,家里临时使用煤球火熬中药。 1.经村组干部劝说解释政策后,张太和主动放弃使用型煤炉,目前该居民取暖已使用空调,厨房灶台管子已拆除停止使用,做饭已使用液化气。

2.目前该住所只有哥哥欧丙辰一个人需要人照顾。村干部与欧乾坤沟通后,已帮助其哥哥欧丙辰将型煤炉搬出客厅不再使用,取暖使用卧室空调,厨房做饭使用液化气。

3郑州市登封市钟楼村现场检查17户,15户已完成“双替代”,四组117号钟东森、五组70号钟建伟存在燃煤现象。钟东森和钟建伟均系登封市宣化镇钟楼村村民。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登政〔2017〕9号文的要求和2017年9月登封市政府给宣化镇下发的“双替代”工作任务,围绕先镇区、社区,后边远农村的原则,9月份宣化镇确定了“双替代”燃煤用户名单,并上报登封市发改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宣传和“双替代”改造工作,钟东森和钟建伟家采用空调取暖、液化气做饭的方式,并按要求改造到位。因散煤治理方案中对燃煤设施等配套设备及储存的煤球回收补贴政策、验收标准不明朗,这2户存在让政府补贴燃煤设备和回收煤球的想法,导致对去年未用完的燃煤和回风炉未及时进行收缴。按照“双替代”改造标准,对以上2户家中燃煤炉具进行收缴、煤球集中回收。4郑州市登封市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燃煤锅炉运行,未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法人代表胡登云,公司现有4200型三叠网纸机生产线一条,年产4万吨白板纸和2万吨箱板纸,污水处理站一座,并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20吨燃煤锅炉一台和与之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安装了烟尘在线监控设备,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785093488X(1-1)。2016年通过了环保违法项目清改,《郑环文〔2016〕187号》进行了公告。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版)》,违反了本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公司立案。

登封市唐庄镇对镇政府驻厂人员杨晓峰在驻厂监管期间没有履职尽责、监管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

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现已按照“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备案版)落实,接到预警响应后该企业生产设施在12小时落实到位。但是因工艺、安全(成品浆存放超过24小时会发霉、变质、膨胀甚至泄漏,会对环境造成更严重的污染)等生产技术原因,实际该公司在11月4日6:00前全面处理完毕并停炉。5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中联登电

水泥有限公司

1.现场用二氧化硫标气进行比对,标气浓度为40.1ppm,实测浓度为34.9ppm,误差为12.9%;2.在线仪现场端数据与传输数据不一致,现场端数据为34.9ppm,但传输数据却为40.06ppm。 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内的东华镇库庄村,法人代表赵胜德,总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公司拥有一条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水泥,生产规模为5000t/d,设计年产熟料155万吨,年产水泥220万吨;该项目于2007年11月动工建设,2009年7月竣工,2010年3月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后进行试生产,2010年8月河南省环保厅同意该项目延期试生产;2004年3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环监〔2004〕41号文批复;2011年10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环评验〔2011〕28号文验收;主要污染物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生产设备有:原料粉磨、回转窑、煤磨、水泥磨;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有:布袋式除尘器58台,窑尾烟尘脱硝设施一套。该公司建设项目有原料配料、生料粉磨、熟料烧成、水泥粉磨等工段,主要设备有辊压机、回转窑、水泥磨,与项目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布袋式除尘器齐全完善,脱硝设施一套,脱硫设施一套,环保在线监测设施两套,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1.误差为12.9%的调查情况:10月27日,该公司发现在线仪因压缩空气含水分较大,出现设备故障,立即增加了压缩空气过滤排水罐,对压缩空气中水分进行过滤排水。暂时解决了设备故障的问题。11月2日设备又出现故障,该公司邀请北京牡丹联友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解决了异常时段的故障。11月3日8:20左右,北京牡丹联友技术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发现设备再次出现故障,当即开始检修,但此时环保部督查组到该公司检查,所以检修人员暂时中止了检修,配合检查,因检修没有结束,检修记录还没有录入。正在检修时,环保部强化督查组人员到该公司提出做标气实验,本套系统的二氧化硫采取稀释抽取法测量,通标气的正常流程应该是先通到采样探头处,经音速小孔稀释后,再进入分析仪测量,分析仪显示值经过一定的动态稀释比,才可以计算出准确数据。此时设备存在故障,未完成检修,无法正常运行,所以在做该实验时,未按照先稀释再进分析仪的正常流程通标气,而是采用对分析仪直接通标气,其中缺少了标气通过音速小孔稀释的重要环节,且分析仪设备量程是0~1ppa和0~10ppa自动多量程切换,故现场测试标气浓度是40.06ppm,超出了分析仪直接测量范围,测量精度无法达到,造成了12.9%的误差。

2.在线仪现场端数据与传输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调查:在线传输数据是按照正常流程测量后上传的,而环保部督查人员现场要求通标气进行测量时,通标气的操作流程不对,缺少了音速小孔稀释的重要环节,稀释比无法正常参与计算,导致现场端数据为40.06ppm,与传输数据显示的34.9ppm,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该公司已对仪器设备进行了检修,现已维修完成。

序号市县(区)污染源名称主要问题查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期限6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电厂集团

铝合金

有限公司

该公司电解车间共有电解槽96只,停用15只,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中停产30%的要求。 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是由登电集团、永煤集团与国际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9700万元,公司现有固定资产4.5亿元,占地320亩,员工580人,其中管理人员50人。公司一期1.5万吨/年铝硅钛多元合金工程于1999年开工建设,于2002年投产,二期1.6万吨/年铝硅钛多元合金工程于2003年开工建设,于2006年建成投产。现有180KA电解槽96台,年产铝合金3.1万吨。环评号:豫环监〔1998〕75号、验收号:豫环函〔2011〕57号,配套建设有电解车间、整流系统、烟气净化设施、阳极组装车间、铸造车间等辅助生产设施,具有年产铝合金3.1万吨的电解生产线,主要原材料有氧化铝、阳极碳块等。

该公司电解车间共有电解槽96台,停用15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中停产30%要求的原因是,该单位属于错峰生产企业,在错峰生产(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时执行停产30%。2017年11月2日接到橙色预警通知后,该单位依据备案后的《重污染天气操作方案》(该方案经过专家审核)要求(只要烟尘<98.05kg/d,二氧化硫<146.16kg/d、氮氧化物小于<162.96kg/d,该单位就能满足橙色预警减排30%的要求),在2017年11月3日预警期间,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供电电流从210KA降至147KA;2.产量由每天136吨减至90吨;3.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46 kg/d。经现场查看在线监控数据和生产报表,该单位排放污染物符合《重污染天气操作方案》橙色预警的要求。为了响应错峰生产,该单位提前停用15台电解槽。

下一步,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按照应急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好错峰生产和限产限排。7郑州市登封市 登电集团水泥

有限公司

1.铝矾土均化棚、石膏粉堆棚和物料传送带未密封;2.熟料输送带多处破损,熟料库底部破损窗户未及时修复,粉尘无组织排放,熟料库周边落料严重;3.熟料库顶部布袋除尘设施未运行,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开启熟料库顶部布袋除尘设施,但直至检查人员离开企业,熟料库顶部布袋除尘设施都未能启动。 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是登电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屈卫东。公司位于登封市阳城工业区铝庄村,成立于1991年,采用自身研制的“两高三分超细法”专利技术生产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年产量为60万吨。为了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特种水泥市场的需求,结合当地的矿产资源优势,从2010年3月对原生产线进行了生产特种水泥技术改造,并于2010年10月获得硫铝酸盐水泥生产许可证,属证照齐全、环保达标生产企业。厂区占地面积160多亩,固定资产2亿元,现有员工160人,其中大中专生90人,技术专业人员70人,工序间配置了新型袋式除尘器39套并配有脱销设施一套运行正常,且低于国家标准安全稳定运行,2000年3月做了环境评价,经郑经能源〔2003〕9号文批准,2005年登环字〔2005〕51号验收通过。

1.该单位铝矾土、石膏粉正常情况下都储存在相应的堆棚中,因需要进出车辆留有车辆进出口;

2.该厂由于建厂时间较早,部分设施由于老化未及时修复;

3.该熟料库自9月29日至今由于无进任何物料,配套的除尘设施也一并停用处于检修状态,且配电柜控制系统电路因检修需要已拆除,所以无法正常开启。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八项,对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涉及的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1.铝矾土均化棚、石膏粉堆棚西门已安装抑尘帘;物料传送带南侧已用彩钢瓦密封;已加大转运物料周边区域清扫频次。

2.熟料输送带破损处已修复;熟料库底破碎窗户已密封;熟料库周围漏料点已焊接密封;熟料库顶现场打扫干净,四周用彩钢瓦密封。

8郑州市登封市 登封市玉达

耐火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两条隧道窑生产线在生产,产生的烟尘废气未有效收集,部分烟尘通过车间屋顶直排;等离子烟尘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未建好,排放口在地面;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水喷淋废气处理设备。 登封市玉达耐火材料厂,法人:刁玉珍。位于登封市中岳办事处交河口村,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该公司于2016年做了年产3600吨高铝聚轻砖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公司建有2条38米、1条45.8米高铝聚轻砖隧道窑生产线,使用管道天然气生产,主要产品高铝聚轻砖、轻质硅砖,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成型—干燥—煅烧—打磨—包装—外售。

因当前环保形势需要,该企业经过考察,把经环评批复的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改成了等离子烟尘处理设施。改成后,该企业于11月8日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针对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排放口,登封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登封市中岳街道办事处对中岳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涉污企业驻厂监管人员李浩进行了通报批评。

1.车间烟囱已与等离子除烟设备连接。

2.等离子除烟设备已建好。

9郑州市登封市 郑州登封熔料

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四条隧道窑生产线在生产,二条隧道窑生产线停产。检查发现951生产车间的一条隧道窑生产过程中,窑头部位产生的粉尘通过窑头上方的屋顶排入外环境,车间内有粉尘飘逸。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宣化镇王村,属于特种水泥制造行业,主导产品是“鸭”牌铝酸盐水泥,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是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85614705064k,注册资金1800万元,实收资本 5100万元。公司现有5个分厂(非独立法人,相当于车间,企业内部根据建设年月命名), 分别为 867分厂、889分厂、939分厂、951分厂以及一个原料工段。 其中原料工段对各分厂所需的铝矾土、石灰石进行加工;889厂和 939厂分别建有 2 条回转窑生产线,主要产品均为铝酸盐水泥;867厂主要生产耐火浇筑料、高铝微粉; 951厂建有两条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回转窑生产线。企业目前实际产能为年产13万吨铝酸盐水泥,1万吨耐火浇筑料,0.7万吨α-Al2O3微粉,0.3万吨高铝微粉。公司现安装各类除尘设施126台,其中889厂、939厂每条回转窑均安装有电袋结合除尘器一台,951厂窑尾安装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原料破碎系统、熟料对辊筛分系统、输送物料系统、球磨机粉磨系统等均安装有脉冲袋式除尘器。

登封市宣化镇给予宣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栗锋军全镇通报批评。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给予看火工钟建甫罚款500元处罚,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11月5日该生产线已经安全停产积极整改,现已经整改到位。用彩钢瓦将窑头部位密闭起来,使可能产生的粉尘在有限的空间内全部由收尘器吸收,避免粉尘四处飘逸外排。对其他职工进行工艺技术操作能力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职工的责任心,要求上岗前、在岗中、退岗前必须对所负责的设备勤巡查、勤检修、勤维护,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下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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