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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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治 )昨日,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将郑东新区等地列入全市史志工作范围。记者从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获悉,新规将有效解决地方史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作效率,规范和加强地方志管理。 按照规定,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应当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工作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另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和宣传推广工作,由其管理委员会参照规定执行。 新规还要求,地方志书每20年编纂一次,地方综合年鉴每年编纂一次,均应公开出版。市、县(市)政府应当建立方志馆,用于地方志和其他地情文献的收藏保护、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并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方志馆捐赠地情资料。 当日,郑州市文化局退休老干部赵宗晔将珍藏多年的省市以及多个县区的文化志资料、戏曲志资料、地方史志资料等59种123册书籍,捐给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支持地方志工作,并鼓励大家捐赠地情资料,全面完善我市的地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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