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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市级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187项,县级82项。 为进一步消除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市政府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其中,市级保留证明事项16项,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187项;县级保留证明事项40项,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82项。 按照市级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经济困难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居民死亡证明、为收养人出具有无子女和抚养能力证明、收养人健康体检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健康证明、职工及配偶的无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列。 (下转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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