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荥国土资告字〔2017〕16号 经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十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此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均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并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27日9时,登录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zzland.gov.cn),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是2018年1月27日17时(挂牌期截止时间前2天)。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9日。竞得人取得《网上竞得证明》后需携带其他审核资料到荥阳市国土资源局105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荥政储〔2017〕84-1号地块、荥政储〔2017〕87-1号地块、荥政储〔2017〕41-2号地块、荥政储〔2017〕43-2号地块、荥政储〔2017〕44号地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的,系统自动转入5分钟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出让地块的缴款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竞买人须全面了解《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 七、联系方式: 地址: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会处南100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52136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30日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出让年期 (年) 规 划 指 标容积率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土地用途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荥政储〔2017〕17-3号广武镇张垌村9719.00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01.0<FAR<2.0995995荥政储〔2017〕18-3号广武镇张垌村23271.07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01.0<FAR<2.023802380荥政储〔2017〕19-3号广武镇张垌村28720.51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01.0<FAR<2.029702970荥政储〔2017〕21-3号广武镇张垌村18479.43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01.0<FAR<2.019101910荥政储〔2017〕22-3号广武镇樊河村16939.62 70城镇住宅用地<40<30>301.0<FAR<1.515901590荥政储〔2017〕34-3号郑上路与飞龙路交叉口东北侧11326.81 70城镇住宅用地<100<25>351.0<FAR<3.23615.60723590荥政储〔2017〕84-1号昌蒲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南侧27570.45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51.0<FAR<2.58617.48255荥政储〔2017〕87-1号飞龙路与郑上路交叉口西北侧38153.57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51.0<FAR<2.511775.574411420荥政储〔2017〕117-1号康泰路与紫荆路交叉口西南侧11974.70 70城镇住宅用地<60<28>351.0<FAR<2.03432.39183410荥政储〔2017〕88-1号滨河南路与小镇西路交叉口东南侧44946.05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4630.0034205荥政储〔2017〕90号滨河南路与小镇西路交叉口东南侧22876.31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2161.52140荥政储〔2017〕91号滨河南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西南侧34035.93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3279.5153185荥政储〔2017〕93-1号滨河南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东南侧32118.67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3157.56483005荥政储〔2017〕94号滨河南路与规划二路交叉口西南侧25024.69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2382.73362345荥政储〔2017〕95-1号滨河南路与规划二路交叉口东南侧7998.02 70城镇住宅用地<60<30>301.0<FAR<1.2835.064750荥政储〔2017〕86号郑上路与五一街交叉口西北侧2797.22 5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 ─260.2728248荥政储〔2017〕41-2号郑上路与飞龙路交叉口东南侧42850.18 70城镇住宅用地<100<26>301.0<FAR<3.01300013000荥政储〔2017〕43-2号禹锡路与织机路交叉口西南侧47642.91 70城镇住宅用地<100<26>301.0<FAR<3.01450514505荥政储〔2017〕44号禹锡南一路与织机路交叉口西北侧39522.12 70城镇住宅用地<100<26>301.0<FAR<3.012153.688312035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