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警方雪夜启动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创新医养结合 托起幸福晚年
河南重点监测 40家单位药价
全省拉网排查 旅游安全隐患
办理车辆业务 警惕非法中介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河南重点监测 40家单位药价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了及时掌握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药市场价格动态,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在郑州等5个地市选定40家单位,启动全省药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实施药品价格改革,事关群众利益,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强化药品价格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不平衡药品的价格行为,是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有效途径。为确保监测定点单位的代表性,我省在郑州、开封等5个地市选定了涵盖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医院等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24家,批发、零售药品经营单位16家进行价格监测。

为确保监测品种的覆盖面和价格变动的可比性,省发改委会同省食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筛选出了包括常用、低价、急救在内的医疗机构药品监测目录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测目录。按照要求,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当地所有定点单位的监测数据,并在每月10日上报到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首次上报时间为1月10日。通知要求,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核实本地药品采报价定点单位的上报内容,对不按时报送的要及时催报,对不如实报送的,要依照《价格法》及时予以纠正。对药品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密切关注并及时跟踪研究分析,必要时可组织开展价格成本专项调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