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张萌 宋冬梅)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推动全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市社工机构的建设,再次助力。
《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我市每个区(开发区)至少建立1个社工机构孵化基地,每个社工机构孵化基地须在一年内孵化本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社会工作协会3家以上,实现全市社工机构达到100家。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建立1个社工机构孵化基地,促进社工机构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立乡镇(街道)级社工机构孵化基地。
社工机构孵化基地要有一定的“硬件支撑”,对此,《意见》明确,孵化基地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培育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每个社工机构孵化基地要至少设立3~5间办公室,每间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其中包括一间面积较大的共用会议室或培训室。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内应为社工机构配置必要的办公桌椅、投影仪等基本办公设备,并按标准配备各种消防设施。
同时,社工机构孵化基地要采用“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专业管理、社工机构受益、社会服务创新”的模式进行运营,把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建成集培育、服务、管理、示范为一体的社会创新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