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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炎”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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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7万人损失57亿元
“龙炎”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杭州1月9日电(记者 陈晓波)记者从杭州中院获悉,8日,该院对致17万人损失57亿元的“龙炎”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宣判,两名主犯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定方于2014年9月起在西安等地参与传销活动。2015年1月,黄定方仿照江苏闰大公司的汤留俊(另案处理)与杭州炎黄茶叶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克意的操作模式,筹备设立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炎黄公司为龙炎公司提供茶叶和公司股份,由后者以销售茶叶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资。黄定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并以虚夸投资项目、虚假宣传公司上市等方法骗取投资人信任,通过会议宣讲、网络平台推广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骗取资金;蔡克意为牟取暴利,按照预谋的方式,提供茶叶和股份供龙炎公司会员购买和兑换,并为龙炎公司介绍办公地点,参与龙炎公司的会议培训;孙世佳先后担任龙炎公司董事长秘书、总裁;丁文萍担任龙炎公司财务总监。阚越等17人在明知黄定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下,先后参与并分工配合。

至案发,龙炎公司通过吸纳会员网络平台投单、销售股权换购证等方式向20余万名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156亿余元,造成17万余名会员的集资款共计57亿余元不能返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定方、蔡克意、丁文萍、孙世佳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黄定方、蔡克意无期徒刑,判处丁文萍有期徒刑12年、孙世佳有期徒刑10年。其余1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9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法院责令21名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57亿余元,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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