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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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超70万人次困难群众 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本报讯(记者 王红)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一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2017年,全省共有860万困难群众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70.76万人次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子健介绍,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将“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首。 政策规定,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省、市、县财政分担出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商保公司具体承办。制度对四类重点群体进行保障,分别是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据介绍,我省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医保待遇进行精准倾斜,坚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普惠制”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特惠制”相结合,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群众,由地方政府资助参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目前,全省450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省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只需在出院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有效解决了个人垫资和往返报销跑路等问题。 统计显示,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860万困难群众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70.76万人次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0.89个百分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 之二 去年城镇新增 就业144万人 本报讯(记者 王红)就业是民生之本,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增城镇就业情况,2017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4.2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1%。 省人社厅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4.2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1%。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43.9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万人,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32386人。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李甄介绍,去年一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各项目标任务。其中,为了促进就业技能提升,我省全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39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6.1万人。为了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我省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2017年全省共帮助47.86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总体就业率92%以上;32386名职工已全部分流安置到位;帮助2996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万余人。 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去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47亿元,扶持10.53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34.12万人,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22.65万人,带动大量农民工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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