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但与此同时,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存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业主委员会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管理。
省政协委员郭心平建议,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管理差、服务差的后进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该整顿的整顿、该取缔的取缔;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物业公司和业主通过双向选择,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
郭心平建议,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明确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通过街道、社区引导,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定,实施小区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
郭心平认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检查,对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意识差、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收费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检查结果与扶持奖励、项目承接等直接挂钩;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物业服务行业通报制度,建立企业诚信评估、考核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对物业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类收取情况进行评估、监测,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良性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