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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委员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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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政协委员为河南农业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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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河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今年省两会期间,“三农”问题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围绕如何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委员们真诚建言。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新型职业农民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中坚力量。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农工党界别的省政协委员建议,借鉴外省工作经验,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人才范畴,从省政府层面推动农业职能部门出台认定管理制度,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制定认定管理办法。

政策的扶持也很重要。委员们建议,从省级层面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扶持政策,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促进的良性工作格局。可以在创设补贴项目与补贴标准、支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创业园区和设立创业基金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通过推动资源要素向新型职业农民集聚,全面优化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环境,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为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夯实农业人才支撑。

打造我省农业品牌

做好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是河南省对全国农业品牌建设的使命担当,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更是质量强省的要求。然而,当前我省农业普遍面临着产品多、品牌少,普通品牌多、知名品牌少的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民革界别的省政协委员建议:发挥“互联网+农业+品牌”优势,吸纳区域内不同品牌,着力打造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助力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委员们认为,我省还应在质量标准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河南农业品牌影响。坚持无标制标、低标升标,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向商品化农产品的全品类、全过程覆盖;强化农业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广“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积极建立农业品牌认证支持体系,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

委员们还建议,建设区域化品牌,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政府应发挥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造好船、掌好舵、护好航、扬好帆”的作用,深层次宣传传统品牌的同时,持续发力培育农产品品牌,积极支持市、县创建区域公用品牌,以质量带动品牌建设。

加快推进 “智慧农业”发展

农业和科技、互联网结合,将会碰撞出怎样绚烂的火花?

九三学社界别的省政协委员认为,河南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阶段,发展“智慧农业”,对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全省农业实现转型升级至关重要,具有长远和现实意义。

针对如何加快 “智慧农业”发展,委员们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既要加快发展,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对智慧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给予大力支持;要启动实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设施农业、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在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处建设一批示范基地,让农民亲身感受“智慧农业”的好处。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委员们认为,应该进一步推进移动通信、宽带、电脑、智能手机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农村的普及,实现光纤到农户全覆盖;推动大田物联网区域工程升级,提升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加快互联网+农业物联网生产大数据综合支撑平台建设。此外,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发展智慧农业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我省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4.7万家,他们作为衔接农户和现代农业体系的纽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省政协委员李利英建议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存在的融资难,李利英建议综合运用金融和财政手段进行解决。“可以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金融贷款抵押业务;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农户的数量挂钩,引导他们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促进财政、金融、保险三方配合创新政策手段,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的贷款投放。”

李利英认为,加快发展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很有必要。目前,小农户仍然是我省农业生产的主体,并将长期存在。提供社会化的农业服务,是推动他们借助社会力量实现与现代农业体系衔接的重要途径。她建议:从政策引路、典型示范、保障权益等方面入手,把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扩张和规范经营统一起来;坚定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将公益性服务做大做强,并逐步推广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活动,助推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她还建议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防火墙”“安全网”和“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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