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省安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3月15日前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100%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近年来已发生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表明,企业负责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意识和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因素已成为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关键。
为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理念能力水平、有效预防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省安监局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培训。主要内容是有关法律法规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管控常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要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
据悉,此次安全培训结束后还将组织测试,安监部门将对测试不合格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期进行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