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州融媒体记者 李娜 武建玲 覃岩峰 张倩 徐刚领 袁帅 石闯 肖雅文 殷海涛) 连日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和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分组审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住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胡荃表示,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证。
“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设置监察机关,是从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全国人大代表、宇通集团总裁汤玉祥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下转五版)